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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 | 陈永昌:喜聚不喜散喜圆不喜缺——记忆明珠和他的夫人

辛亥革命网 2018-02-09 15:37 来源:开卷第十九卷总第215期 作者:陈永昌(南京) 查看:

一日,忆明珠临窗作《鹦鹉图》,突然飞来一只鹦鹉,落在阳台栏杆上。


 
  光阴荏苒,敬爱的忆明珠老师离开我们已经三个多月了。这些日子,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他那达摩般的形象:宽宽的脑门,高高的鼻梁,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芒……每当这一形象出现,许多往事便又争先恐后地涌来。

  那是一九九五年的夏天,我接到《名人》杂志社一位女编辑打来的电话,约我写一篇住在南京的名人专访。我当时不假思索,立刻就想到了忆明珠老师。是的,自一九五七年从《星星》诗刊上见到"忆明珠"这引人注目的名字,到一九八六年以来频繁的直接交往,我自信对其人是了解较深的;何况我们的住处距离那么近,要采访也很方便啊!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下来,并且在不长的时间内就完成这篇八九千字的文稿。此文就刊登在当年十月号《名人》杂志上。过了不久,又被作家文摘报转载了,从而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而今斯人已去,重读此文,忆起当时的情景,不禁悲从中来……

  忆老刚走时,我曾作悼诗一首,现亦存此为念:

  噩耗惊闻天地昏,大悲无语泪沾襟。
  卅年聆教师兼友,百世流芳道与神。
  书画求新呈异彩,诗文守正见真魂。
  先生驾鹤西归去,吟啸风清落紫云。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记于金陵长吟室
 

  我最初接触“忆明珠”这名字是在一九五七年,从《星星》诗刊上见到的。其时我年纪尚小,又蛰居乡村,孤陋寡闻,不懂得人世间有所谓“笔名”的,于是便好生奇怪:这人怎么姓“忆”?《百家姓》里没这个姓啊!

  待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又陆续从《诗刊》上读到他的《唱给番瓜花的歌》、《狠张营歌》、《跪石人辞》等一系列掷地有声的力作后,我不禁震惊了,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说来很好笑,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一位“女中豪杰”呢!后来才听人说,他本姓赵,名俊(镇)瑞,一九二七年生,一九四六年参军,一九五〇年赴朝作战,一九五八年到江苏仪征县文化馆工作。他不仅是男的,而且是一条山东大汉!

  至于“忆明珠”这笔名的来历,社会上曾流传过一个美丽而又悲伤的故事。我和他相识以后,曾几次试图证实一下那传说,无奈都被他用别的话题岔开了。再后来从他的一篇题为《爱,“好自为之”罢了》的散文中读到这样一段话:“每个人的心中都可能有着密封的一角。或许密封着创痛,或许密封着怨恨,或许密封着愧疚,或许在那里埋着玉、葬着花、焚化了一个金色的梦。然而这一切当事者早已全部奉献在‘上帝’之前,天知地知,别人何必过问呢?”

  先生说的极是。此后,我便再没有跟他提起过名字的事。

  忆明珠三十六岁时才结婚,这在“文革”前是罕见的晚婚了。新娘蓝桂华小他十五岁,是一位小学教师,生得端庄文静。他们的这桩婚姻,在小县城里曾一度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议论中心。由于忆明珠年岁较大,出身不好,又是外乡人,舆论自然向着女方。早在结婚前就有人劝蓝桂华:“别拿婚姻当儿戏。嫁个山东老侉,年龄这么大,父母年迈,兄弟姊妹又多,这不是自找苦吃吗?”她的一位好朋友甚至“义正词严”地责问她:“你享过地主家的福吗?为什么要去做地主的儿媳?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难道也不为子孙后代想想?”小蓝心里自有主张,听了这些话,总是笑而不答,有时被追问急了也会回上一句:“这叫‘麻油拌芥菜,各有心中爱’!”这一句还真管用,每每噎得对方无话可说。

  也有两个人支持他们的结合,那就是蓝桂华读师范时的校长和班主任。他们见面就说:“小蓝,他可是个很有学问的诗人呀,跟着他可以学到不少东西呢!”

  他们结婚时既没有买嫁妆,也没有办酒席。一张老式铁架床是从岳父那儿借来的,刮掉铁锈,再用蓝漆一刷,便俨然成了“新床”。婚后很快又还给了岳父。将他单身时睡的那张小木床里边嵌上一块木板,就变成了“双人大床”;一张腿已摇动的破方桌,铺上块蓝色印花塑料台布;再加上两把旧木椅,这便是新房里的全部陈设。而所有这些,全是借的公物。

  结婚那天,新娘是自己走来的。晚上在家里弄了几样小菜,请来了忆明珠的一对山东老乡夫归,吃完饭又闲聊一阵,便算“礼成”了。

  结婚毕竟是人生一件大事,本来忆明珠也曾想向亲友借些钱来,办得稍微热闹一点,被小蓝劝阻了。她说:“算了,算了,借下债来总是要还的,往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还是一切因陋就简吧。”

  小蓝的话固然有道理,忆明珠心里却总怀有几分歉疚。说来也巧,正在这时接到北京寄来一百元汇款。原来是《跪石人辞》的稿费寄到了。这可真是帮了大忙!两人一商量,就用这笔钱买了一条床单、两床被子、一块塑料台布,还为新娘买了一件黑平绒衣料。这么一来,多少也增添些喜庆的气氛。

  有位朋友来看新房,忽然“有所发现”地叫起来:“哟!到底是诗人,妻子姓蓝,连家具也全用蓝色来装扮。瞧,床是蓝的,台布也是蓝的,真是妙极了!”

  岂料两年后,在批斗“反动文人”忆明珠时,这“妙极了”的蓝色竟也成了一条“罪状”,“造反派”们责问他为什么不热爱红色;而且居然在桌子上铺起了台布,这不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又是什么?

  和千千万万个“臭老九”一样,“文革”中忆明珠不仅挨批挨斗,每月只发一点基本生活费,而且逼迫他去挑城河、拖板车,以接受“劳动改造”,争取“重新做人”。这时候有些好心人对小蓝深表同情;当初就反对他们结合的人,此时更是抓到了口实,劝她早日和忆明珠分手,以免耽误自己前程。

  其实忆明珠也早意识到,在这场运动中自己不会有好果子吃,甚至做好了坐牢的准备。他曾对妻子说:“不要跟着我受罪了,重新安排生活去吧。”小蓝听了心里很难过,她嗔怪道:“今后不许跟我再说这种话!我们有苦同吃,有难同当,你若去坐班房,我愿替你去送饭;你若是回老家种田,我带着孩子与你一同走。”

  啊,这是何等铿锵的语言!何等坚决的态度!何等坚贞的爱情!

  面对这样坚强的女性,忆明珠还能说什么呢?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勇气提分手的事了。

  灾难终于过去了,冰封的大地终于解冻了,忆明珠也终于得到了彻底平反,他重新握起了久违的笔杆,既写诗,也写散文。岩浆在地下奔突得久了,一旦找到喷射口,便会以滔天之势奔流不息……他的诗文不断在报刊上出现,书籍一本接一本地出版,短短几年间便先后出版了诗集《春风啊,带去我的问候吧》、《沉吟草》、《天落水》,散文集《墨色花小集》、《荷上珠小集》、《小天地庐漫笔》、《落日楼头独语》等七本书,其中《荷上珠小集》还获得“新时期全国优秀散文奖”。由于他的创作成绩卓著,名气也越来越大,八十年代初被调到江苏省作家协会从事专业创作;与此同时,蓝女士亦被调到作协资料室工作。于是举家南迁,进入省城。

  当时社会上正兴起一股婚变大潮,一时间离婚几乎成为一种时尚,文艺界尤其如此。据说某文艺团体的同仁见面,不是问“近来好吗?”而是问“近来离婚没有?”在这种情势下,忆明珠有一次和妻子闲谈中说:“清代有位诗人叫蒋士铨,写给他夫人的一首词中有句道:‘偶为同林鸟,都是可怜虫。’这真是血泪文字!我不是完人,但我最珍惜我们不但是恩爱夫妻,更是患难夫妻。”他还说,“我是个俗人,喜聚不喜散,喜圆不喜缺。”最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妻子:“切莫轻率打破爱的圆满!”

  作为诗人兼散文家的忆明珠,对待婚姻爱情如同对待艺术创作一样的严肃认真,充分显示出人格的力量。在这方面,他有着许多精辟的见解,闻者无不叹服。他说:“心心相印”,妙在“心心”二字。心与心可以印在一道;印在一道也还是心与心,亦即两颗心。相爱者如毗邻着的两竿翠竹,各自亭亭玉立,这才可能在风中、雨中互相偎依、扶持。如果真能如此,那么,相爱者便有福了!因为爱心不可兼并,爱不该作为此一心兼并彼一心的理由和口实。爱仅仅是生命的觉醒。“花开并蒂”,各呈风流而相得益彰。无须问,无须说,甚至也无须答。各自以爱彼之心感知彼心爱己,这就够了。所谓“心心相印”,就是最充分的理解。在这个基础上,才可能产生尊重、原宥、宽容、和谐、怜悯、同情……爱是真善美的综合体现。而善应是爱的终极,爱“止于至善”。

  他还说过:纯而又纯的爱并不存在。爱需要其他因素的配合。比如“互敬互爱”,敬和爱并非一回事,然而古人梁鸿与孟光之间的“相敬如宾”,却成为爱情生活的美谈。爱相亲,敬相远。“互敬互爱”实际上即亲密而有间,亦亲亦远。这岂不有点陌生、有点见外了?不,这反而会拓宽场地,让爱生长得更加舒展自如。有时甚至命运的多艰、生活的辛酸,都可能利用来酿造爱的甘露。牛郎与织女中间横亘着一条银河,一年只有一度相会,苦诉衷肠犹且不及,哪里还顾上其他。这条银河所造成的间隔,则为他们成全了天长地久。

  不过,他最后补充说:“当然,也不是说相爱者永远隔河相望就是好,让所有夫妻都做牛郎织女。”说到这里,我们都笑了。

  像上面这样一些观点,实际上都是他自己人生体验的结晶,也可说是他从爱情生活中概括出的“爱的哲学”。

  而今,忆明珠先生正向着古稀之年迈进,夫人蓝女士亦已年过半百。然而,两情相悦,久而弥笃,宛如陈年美酒,愈老愈甘醇了。这从一些生活细节上亦可见一斑。

  一次,友人来访,闲聊中谈到属相问题。忆明珠属兔,友人便说:“兔子最可怜,连羊都敢欺侮它。兔子没有任何进攻的武器,只能逃跑。而羊长着角,会顶它!”恰巧蓝女士属羊。忆明珠便转身问她:“你会用角来顶我吗?”蓝笑道:“你若变成玉兔,飞上天去我就顶不着你了。”为丈夫的一听也笑道:“月宫里虽然有嫦娥,可以跟玉兔作伴,但我这只兔子还是不愿离开我的小羊,情愿让你用角顶我!”说罢,众皆大笑。

  可不是么?这只“小羊”对这只“兔子”爱犹不及,哪里还会伤害于他呢?蓝女士新做了一件白底蓝条的衬衣,左胸前就绣着白绒绒的玉兔。一次,有个女友问她为什么要绣个兔子在“心”上?蓝女士羞赧地答道:“他(指忆氏)属兔呗!”那柔柔的话语,仿佛是从蜜罐子里流出来的。说完,白皙的面庞现出了桃花色,惹得女友又打趣了一番。

  当然,爱是一种双向流动。在这对夫妻之间经常有些小馈小赠之类的感情交流,一如热恋中的少男少女。

  几年前,忆明珠特地买了一只陶瓷工艺品立羊,放在靠近妻子那边的床头柜上。那是一只造型夸张的山羊,两只大角弯成了大半个圆弧,一直触着脊背,昂首而立,十分神气!古字“羊”、“祥”相通,因此羊也常被当作吉祥之物。忆先生赠妻以陶瓷羊,除了因其属相的缘故外,也包含着对妻子的祝福,愿她永远吉祥如意。

  忆先生一面赠羊,一面夸羊,说它如何如何地温柔敦厚,如何如何地驯良可爱。可是蓝女士却说:“我这只羊命不好。我是腊月生的,人说腊月的羊,没草吃。”忆明珠笑道:“那好啊,不吃草还能安度寒冬,这羊应是‘瑞羊’,或者叫做‘瑞之羊’吧!”恰巧忆先生的本名(俊瑞)中也有个“瑞”字,一下子把他的名字与妻子的属相连结为一体了,实在是妙趣天成。经他这么一解释、一连接,说得蓝女士也忍不住地笑起来。

  在忆明珠的诗文中也常可找到蓝女士的影子。比如在散文《“回”字的召唤》中,谈到妻子自己动手在家门前用砖头铺起一条甬道,砖面呈一个个“回”字形。经过春雨滋润,青苔便长满了砖缝。而此时忆氏出门在外,对此并无所知。文章一开头就引用妻子写给他的一封诗一般的短信:“暮春三月,阶缝里的苔痕都长出许多嫩绿的‘回’字了,怎不见你归来啊?”忆氏接着深情地写道:“难道我会忘怀那个嫩绿的‘回’字吗?那是她殷勤的双手描绘出的锦绣文章;那是她委婉心曲播给我的一支歌,它比任何花枝更动人,难道我能不响应她的召唤吗?”
瞧!一呼一应,一问一答,何其默契、何其谐调乃尔!

  在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顺心的事。在这种时候,夫妻之间的相互体谅、相互慰勉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那年冬天,忆明珠出门在外达一个半月之久,回到家时已临近春节了,可是身上只穿着一条单裤,冻得浑身直哆嗦。妻子蓝桂华见此情景,心疼地说:“怎么不把毛裤穿上呢?”

  原来他这次出门之前,蓝女士估计到在外时间长,天会变冷,便起早带晚地为他赶织成一条新毛裤,让他带着上路,所以这般问他。

  忆明珠很抱歉地说:“那毛裤被我丢了。”

  “你总是稀里糊涂的。”蓝女士有点不满。

  忆明珠见蓝女士语气平静,便进而告诉她,钱也丢了。“总共丢多少?”“大约三百。也许四百吧。”“也许——也许是五百吧!”

  忆明珠说:“不管是多少,反正统统丢光了,包括单位让我代购东西的公款在内,分文没剩下。幸亏一位朋友借给我五十元,这才回到家。”忆先生原以为这一不幸的消息,一定会惹得妻子生气的,想不到她一把抓住他的肩头,和颜悦色地安慰道:“你可不要当回事啊!千万不要心里难受,不就是几个钱吗?身外之物!”接着告诉他,“我有个学生的姐姐前几天丢了一只手表,急成了神经病,何苦呢!”

  忆先生对我说,当时听了她这番劝说,反而使他更感到内疚。要知道那时大家的工资都不高,攒下那笔钱很不容易啊!当下夫妻商定,丢钱的事决不跟任何人说。把两人的当月工资凑一凑,先将单位的公款还上,剩下的钱先买米、油、盐、醋,再买些青菜、萝卜、大蒜。蓝女士说:“粗茶淡饭,有的吃就行了,这比‘文革’扣发工资时候好过得多!”

  说话间大年三十就要到了,家家都在忙年,蒸、煮、煎、炒,香气四溢。然而忆明珠家却冷冷清清,两个儿子沉不住气了,一起跑来问妈妈:“人家都弄了好多菜,我们怎么还不弄呀?”蓝女士苦笑着回答:“问你们爸爸去。”

  忆明珠怎样回孩子们呢?他只得自我解嘲地模仿电影里的列宁口吻说:“面包会有的,黄油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这话还真灵验,刚说完不久,便有一位乡下朋友送来了一只大肥咸鹅,足有六七斤重;继而又有一位友人送来一条咸狗腿;再后来又陆续有亲友送来了鲜鱼、香肠、牛肉、烟、酒等等,还有孩子们爱吃的花生糖、芝麻糖,真是应有尽有。直到这时,忆明珠先生才真正挺起了胸脯对孩子们说:“怎么样,我说一切都会有的吧!”

  蓝女士在一旁打趣说:“过去的人,东一家、西一家地凑些零碎布头,缝成衣服给孩子穿,叫‘百家衣’,说是能保佑孩子长得好。如今我们过年吃上了‘百家饭’,孩子们将来准能交好运!”说得全家人都笑起来。
后来,忆先生据此写成一篇散文,那题目就叫做《百家饭》。

  说到忆明珠的散文,我又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当时我负责编《南京日报》的“星期天”副刊,新开一个“我的星期天”散文专栏,特请忆先生写了篇打头文章,那题目就叫《我的星期天》。文中谈到每逢星期天,妻子从菜场归来,听她讲完种种见闻之后,“我便拖过一条小板凳,坐在她的对面,看她细细地理菜。”接下来他说:“这不叫旁观叫欣赏。能帮忙干点固然好,不帮忙而善于欣赏似更高级。依我拙见,妻子干活丈夫看,这甚至可能是家庭生活的一种需要……”文章见报后,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有人在评报栏内以朱笔大字加批:“这是公开鼓吹大男子主义,宣扬封建思想!”还有人写信、打电话来,责问编发这样的文章用心何在!其实这些同志并没有真正领会作者的本意,犯了望文生义和断章取义的毛病。作者抛出这一说法,旨在引出下文:“如若两个出劲一般多,效益一般大,半斤对八两,谁也不欠谁的账,这在感情的交流上将失却多少跌宕起伏啊!还不如有借方有贷方,且贷方略有亏于借方的耐人寻味……”上下文联系起来看,这实际上是一种幽默——“忆明珠式”的幽默!

  大凡和忆先生交往较深的人都知道,别看他是驰名海内外的诗人、作家,平日在家里烧菜、做饭、拖地板……家务活儿样样干,甚至堪称“模范丈夫”。所以当“大男子主义”之说传到他们家后,夫妻俩笑得前仰后合。

  蓝女士还跟我讲起这样一件事:一次家里来亲戚,忆明珠亲自下厨。他做了一碗碧绿碧绿的汤端上桌来,不仅颜色极为好看,其味亦甚鲜美,一桌人谁也辨不出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大厨师”最后只好自己亮底:只用几片嫩黄瓜、几颗虾米就做成了。“不过,只有刚上市的嫩黄瓜才会掉颜色,能把汤水染绿,吃起来也没有黄瓜味。如用老黄瓜来做,那就注定要失败了。”他慢悠悠地说。由此看来,他不但会做菜做汤,还“有所发明、有所刨造”哩!

  近年来忆明珠忽然又以书画家的身份出现了,全国各地大小报刊多次刊登他的书画作品和评介文章,令旧雨新知不胜惊喜。

  其实这并不奇怪,文学与艺术(尤其书画艺术)本来就有着血缘联系,所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即此理也。纵观中国文学史,有许多文学大家同时也是书画大家呢!何况忆氏从小即受过良好的艺术环境境熏陶。他在《吾家艺事》一文中,详细地追述了先人们的艺术活动。其母便是一位很好的刺绣家,我曾在忆寓见过她老人家留下的绣品,无论是构思、针功还是配色,均堪称上乘。

  忆明珠虽然长期从事文学创作,平日却喜爱翻阅书画方面的书籍;况且他的字本来就写得不错,我曾在好几处见过他写的店招,潇洒而飘逸,且不乏风骨……

  据蓝女士回忆,他们迁居南京后不久,有一天她在机关里忽然接到一封忆氏写来的信,她不由一怔:莫非家中出了什么事情?同在一个城市,跑来告诉一声不比寄信快吗?待展读之后,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地。原来只是闲聊,虽没有“我想你呀”、“我爱你呀”之类的情话,却也颇令人感动!最后还在空白处画上几笔,用蓝女士的话说:“花不像花,草不像草。”旁有题句道:“非芝非兰小花草,染绿江南二月风。”

  自此以后,她常收到先生这样的信,每回都用空白信纸画上几笔,再题上几句。有一幅只画了几颗红红的斑点儿,题曰:“最忆小城二月中,春雨轻湿卖花声。艳惊四座何所见,白玉盘盛女儿红。”“小城”系指仪征,忆氏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女儿红”是一种红皮杨花萝卜的俗称。忆先生在仪征每值“女儿红”上市时,常买些回来洗净后放在盘中观赏。试想,蓝女士读到这样的诗,看到这样的画,会勾起多少美好的回忆呀!两颗“相印”的心儿能不贴得更紧么!

  忆明珠不仅常于“情书”中夹书画,平时写作倦了,也常在纸上随意涂抹,遇有满意的,随手钉在墙上自我欣赏。

  一天,有位老友来访,主人指着墙上的一幅画说:“你看,这是八大山人的真迹!”朋友一听,肃然起敬,遂近前观赏起来,连称“笔墨真好”!及至细看那印章,乃是“忆明珠”所为,不由地哈哈大笑:“我差点上你的当!”

  几年前,忆明珠的大姐过七十大寿时,他自制了八幅小品作为贺礼寄去。小品皆为圆幅,是用一塑料桶盖叩在纸上,沿外口描出的线剪成的。所画内容皆其旧时家中曾有的花木,诸如荷花、木笔、扁豆、葫芦等等,画倒不多,以题跋为主。其中有一幅《绿梅图》,作画时先生最为动情,题诗道:“北地梅花少似仙,偶得一枝益可怜。绿萼二度花开日,一别故园四十年。”原来这称做“绿萼”的是梅中最淡雅的一种,向来被视为珍品,几十年前他的父亲曾托人购得一盆,养了几年才开花。从前有副春联:“梅开五福;竹报三多。”那一年他家的大门上正是贴的此联。到了除夕晚上,他的母亲忽报喜讯:“真的梅开五福了!”于是全家人一起去看放在热炕茶几上的那盆绿萼。然而,到了第二年春节绿萼再开时,时局发生了变化,一家人再无心绪去赏梅了。过完年后,先生便告别故乡,从此浪迹天涯……

  这八幅小品送到扬州去装裱时,有人见了开价二百元一幅,愿出一千六百元全部买下。消息传来,颇令人振奋。蓝女士说:“八张小品你一个晚上就能画成,这比爬格子那点稿费要高多少倍,你干脆改行画画吧。”忆氏听了一笑:“大傻瓜只应出一个,就是那要买我画的人,你上哪去找他呢?”

  不过自此以后,忆明珠对画的兴趣真的更大了。到了一九九二年春节,已经六十有五岁的忆氏正式宣布开始学画。只是他不事名师,全凭自悟。每画完一幅,必钉在墙上端详半晌,找出不足之处,再行改画;再看、再改……如此往复,一幅画每每要画上十数遍、数十遍,直到满意为止(不过他自己说,至今没有一张完全满意的)。为了学画,他常常废寝忘食,通宵达旦也是常事。前年春节,他就是从晚上八点钟画到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家人和亲友都劝他要注意休息,切莫影响健康。他总是一笑置之,依然我行我素。友人们说他是“走火入魔”,称他“画痴”,他亦欣然领受,毫不见怪。

  奇怪的是有一件事颇具神话色彩,却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至今我也弄不明白:前年夏季的一天,近午时分,忆明珠正在临窗作画,画的是一幅《鹦鹉图》。突然真的飞来一只鹦鹉,落在阳台栏杆上。其羽毛黄底绿章,嘴角鲜红,艳丽无比。忆氏自然很兴奋,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番后,再行挥毫作画;岂料这精灵竟跳上窗台,隔着玻璃,圆睁双目,直愣愣地瞅着忆氏作画。足足停留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忆明珠画好上墙,方翩然而去……奇乎?怪乎?人说禽兽有通人性者,莫非此鸟与忆氏前生有缘,故而“心有灵犀”,或曰“心灵感应”。这类故事在《聊斋志异》、《异苑》等书中均有所见,与其信其假,毋宁信其真。倘若有神物相助,忆明珠今生就不仅是著名诗人、作家,而且有希望成为大画家、大书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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