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起云涌:步入近代的江苏社会
第一节 清王朝在江苏的统治
一、行政体系第一节 清王朝在江苏的统治
江苏之地文明悠久,江苏建省则始于清初。
1645年(清顺治二年)清军平定江南,“南京”及辖地改江南省,设左右布政使,分设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后称凤阳巡抚,康熙元年另设安徽巡抚,驻安庆,1665年裁撤凤阳巡抚,归并入安徽巡抚)。1649年改为江南、江西总督,1652年另设江西总督,1682年江西总督并回江南,定名为两江总督,驻江宁。1723年(雍正元年),议准两江总督统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江南省造货币
江南省地图
江南省地图
1661年(顺治十八年)江南省左右布政使分治,左布政使驻江宁,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徐、滁、和、广德四州;右布政使驻苏州,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1667年(康熙六年),改江南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司,驻江宁;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司,治所在苏州,取江宁和苏州的首字合称江苏,江南省遂改称江苏省。辖江宁、苏州、常州、松江、镇江、扬州、淮安7府,并徐州直隶州。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移安徽布政使司于安庆,增设江宁布政使司,析江宁、淮安、徐州、扬州四府及通州、海州2直隶州归其管辖,并与江苏布政使司对治。
至此,江苏共设74厅州县,基本以长江为界,以苏属和宁属分成南北两部分,其中,宁属,由两江总江督直接统辖;苏属,由巡抚所辖,而受两江总督节制。若干机构,各有设置:江宁布政使司和江苏布政使司;有两处粮道:江安督粮道,驻江宁,辖苏皖两省漕务;苏松粮储道,驻常熟,辖苏松常镇太漕务和水利;江宁、苏州各设织造局。但按察使(驻苏州),全省只有一处。
江苏南北分治的行政格局在清末各行省中属独一无二。由于事实上的两套行政系统格局,各局所重复设立,名目繁多,其施政之弊,虽历经裁改,但矛盾不解,冲突不断。据1890年江苏巡抚刚毅奏报,江苏之地,盐务有督销、分销,各局卡林立,而藩运两司转而无事;清讼保甲捕盗之事,本为臬司专责,亦皆另设一局,授权委员;论公事则多推诿,论库款则虚糜甚巨;船政、机器各局,又漫无稽考,以致弊窦丛生。
其实,江苏境内除了宁属、苏属南北分治的基本格局之外,尚有漕运总督(驻淮安)、河道总督(驻清江浦)之设。顺治初年设河道总督,康熙十六年移驻清江浦,1860年江南河道总督裁撤,河务改由漕运总督兼管,但保留河道,江苏有徐淮河道(驻徐州)和淮扬河道(驻淮安)。明清均设漕运总督,驻淮安,专管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等八省漕政,漕运总督之下设督粮道,又叫粮储道,江苏设二人,为江安粮道和苏松粮道,而1860年后,清廷又令漕运总督节制江北镇、道各官。 可见,虽漕运和河道各有专管,但由于这些衙门位置江苏,也极大地影响了江苏政治,特别江北区域,再加上江北地方民风本彪悍,所以,江北以淮安府和徐州府为主,往往又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
1864年,为了太平天国战乱善后,清政府不得不依宁属、苏属南北分治和江北格局,分别在苏州、江宁及江北设有善后局,江北善后局于1869年改为徐防支应所,江宁善后局于1905年裁撤,苏州善后局于1911年归并度支公所。这些还尚属临时机构。1905年清末新政,废漕运总督为江淮巡抚,即以原驻清江为行省,江宁布政使所属扬徐四府及通海两直隶州全归管理,但不到三个月,又裁撤江淮巡抚,改淮扬镇总兵为江北提督,驻清江浦。
漕运总督府大门
二、驻防军队
江南水师学堂
八旗曾是清朝征战南北一统天下最主要的军队,鼎定后,清朝实行八旗驻防制度,八旗驻防京畿和各省要地,以此来控制全国各地;八旗既是军事组织,又是户籍组织,八旗实质是兵民合一,旗兵以打仗为主,还事生产,拖家带口。但天下承平既久,偶有军事一般也不用八旗征战,八旗军队逐渐腐弱;八旗子弟也就逐渐成为“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
清初,蒙旗兵驻江宁,汉军旗驻京口,以将军统领。1763年撤京口汉军旗,由江宁移蒙古旗兵千余人驻守,以副都统统领。1901年改革军制,八旗改编制习用西式武器。但到1904年,铁良视察八旗时,京口有二营约千余名旗兵,使用老毛瑟枪,习德操,衣着不整,操法生疏,几致不能行军[1];而且,旗营之内,生齿日繁,生计日绌,打仗更是乏力。
八旗腐弱后,清朝军事主要依靠绿营。绿营,就是汉兵,清中期以后继八旗之后成为主力,绿营分属各省,有标、协、营、汛等分级组成,标分督标、抚标、提标、漕标、河标、镇标等,分属都督、巡抚、提督、漕运总督、河道总督、总兵等统率,都总汇于兵部,协由“副将”统领,营则据不同情况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不同职级的武将带领,而汛由千总、把总等所属。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都各开有衙门。
江苏绿营有督标、漕标、河标、抚标、提标、镇标等共60余营,清初时约近5万人,嘉庆17年有34000余人,同光年间只有25000余人。[2]除总督、巡抚外,江苏境内有江南提督(驻松江)和江北提督(驻淮扬);又设五位总兵,分驻狼山镇(驻通州)、苏松镇(驻崇明)、徐州镇、淮扬镇(驻淮安)、福山镇(驻常熟县北)。绿营最大的问题就是饷薄,绿营兵为养家糊口往往多兼营他业,绿营一般都分防各处,平时无法集中训练。所以,绿营也渐失作用。到1911年江苏原绿营制兵尚留自副将以下官729人,兵4741人。清初设水师,原为绿营的一部分,江苏共计十余营。[3]甲午战后,大裁兵勇,水师亦有裁撤。1902年,太湖水师及督标5营,均改为巡警军,作为巡防之用。
江苏军队还有一个来源,就是勇营,即湘淮军,太平天国及各地起义平定后,清廷一方面裁汰勇营,一方面实行“勇营留防”。同治末年,在江苏勇营约17000余人,包括淮军庆字、春字营以及新老湘军各5营。“留防”后的湘淮军,一度被朝野上下寄予“自强”厚望。但是,从中法战争到甲午战争,号称“勇营”的湘淮各军一败再败,在外来侵略者面前,当年绞杀太平军之“勇”,荡然无存。甲午战后,各地勇营大量裁减。在江苏,两江总督刘坤一作为湘系首领,想法设法保留其所属势力,1898年刘坤一择其中精壮操练洋操,保留了万余名,但1901年后,勇营精壮者又多改编防营。
1904年,清政府取消“兵籍”,实行“征兵制”,意在编列镇协,按照西方现代军制,各省开始组建新式陆军。军队为常备、续备、后备三种,常备军在役3年,三年期满后退役为续备兵,三年期满后退役为后备军,4年期满后退役,退役后可取得小学教员资格,有志者可入陆军学堂深造,一般者者亦可给与顶戴,地方官以绅衿看待。
1904年,两江总督周馥设立督练公所,江苏拟练新军三镇。成军的结果,江宁、镇江方面成立第9镇,苏州方面原计划成立12镇,但此处征兵应者寥寥,只成立第23混成协,江北方面,原计划成立第7镇,只成立第13混成协。同时,改组原有军队,将少数防营选为常备,余则遣散,或改为巡防。至此,江苏军队主要为新军及巡防军。
为练新军,军事学堂兴起。1890年江南设水师学堂是江苏境内设立最早的军事学堂,而1904年以后,江南大量开设军事学堂,共20余所,以江宁为重点,规模较大者,为水师学堂和陆师学堂以及陆军小学堂。水师以英式为主,后改仿日本;陆军初以德制为主,后亦以仿日为主。
清初,蒙旗兵驻江宁,汉军旗驻京口,以将军统领。1763年撤京口汉军旗,由江宁移蒙古旗兵千余人驻守,以副都统统领。1901年改革军制,八旗改编制习用西式武器。但到1904年,铁良视察八旗时,京口有二营约千余名旗兵,使用老毛瑟枪,习德操,衣着不整,操法生疏,几致不能行军[1];而且,旗营之内,生齿日繁,生计日绌,打仗更是乏力。
八旗腐弱后,清朝军事主要依靠绿营。绿营,就是汉兵,清中期以后继八旗之后成为主力,绿营分属各省,有标、协、营、汛等分级组成,标分督标、抚标、提标、漕标、河标、镇标等,分属都督、巡抚、提督、漕运总督、河道总督、总兵等统率,都总汇于兵部,协由“副将”统领,营则据不同情况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不同职级的武将带领,而汛由千总、把总等所属。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都各开有衙门。
江苏绿营有督标、漕标、河标、抚标、提标、镇标等共60余营,清初时约近5万人,嘉庆17年有34000余人,同光年间只有25000余人。[2]除总督、巡抚外,江苏境内有江南提督(驻松江)和江北提督(驻淮扬);又设五位总兵,分驻狼山镇(驻通州)、苏松镇(驻崇明)、徐州镇、淮扬镇(驻淮安)、福山镇(驻常熟县北)。绿营最大的问题就是饷薄,绿营兵为养家糊口往往多兼营他业,绿营一般都分防各处,平时无法集中训练。所以,绿营也渐失作用。到1911年江苏原绿营制兵尚留自副将以下官729人,兵4741人。清初设水师,原为绿营的一部分,江苏共计十余营。[3]甲午战后,大裁兵勇,水师亦有裁撤。1902年,太湖水师及督标5营,均改为巡警军,作为巡防之用。
江苏军队还有一个来源,就是勇营,即湘淮军,太平天国及各地起义平定后,清廷一方面裁汰勇营,一方面实行“勇营留防”。同治末年,在江苏勇营约17000余人,包括淮军庆字、春字营以及新老湘军各5营。“留防”后的湘淮军,一度被朝野上下寄予“自强”厚望。但是,从中法战争到甲午战争,号称“勇营”的湘淮各军一败再败,在外来侵略者面前,当年绞杀太平军之“勇”,荡然无存。甲午战后,各地勇营大量裁减。在江苏,两江总督刘坤一作为湘系首领,想法设法保留其所属势力,1898年刘坤一择其中精壮操练洋操,保留了万余名,但1901年后,勇营精壮者又多改编防营。
1904年,清政府取消“兵籍”,实行“征兵制”,意在编列镇协,按照西方现代军制,各省开始组建新式陆军。军队为常备、续备、后备三种,常备军在役3年,三年期满后退役为续备兵,三年期满后退役为后备军,4年期满后退役,退役后可取得小学教员资格,有志者可入陆军学堂深造,一般者者亦可给与顶戴,地方官以绅衿看待。
1904年,两江总督周馥设立督练公所,江苏拟练新军三镇。成军的结果,江宁、镇江方面成立第9镇,苏州方面原计划成立12镇,但此处征兵应者寥寥,只成立第23混成协,江北方面,原计划成立第7镇,只成立第13混成协。同时,改组原有军队,将少数防营选为常备,余则遣散,或改为巡防。至此,江苏军队主要为新军及巡防军。
为练新军,军事学堂兴起。1890年江南设水师学堂是江苏境内设立最早的军事学堂,而1904年以后,江南大量开设军事学堂,共20余所,以江宁为重点,规模较大者,为水师学堂和陆师学堂以及陆军小学堂。水师以英式为主,后改仿日本;陆军初以德制为主,后亦以仿日为主。
江南水师学堂
但是,逐渐形成的新式军队,待遇提高了,兵源素质层次也提高了,新进入军队者不再仅仅只是传统的为了“当兵吃粮”,养家糊口,尤其是进入军队的各类学堂生和回国的留学生,在时代潮流的促动下,一些人开始思考着个人前途和国家命运,他们不再只是清统治者能够任意控制的统治工具。
另外,还包括作为准军事力量设置的巡警。1902年,清廷命各省仿照袁世凯奏定办法,设立巡警。江苏最先成立者为金陵、苏州二处,到1908年约有22处,其中宁属10处,苏属12处。初时设警察局,总局下设分局。1906年,改为巡警总局,设巡警总监。1908年改为警务公所。1910年,设巡警道。初设巡警时,各城市中,原设保甲局或团访,其下设有巡长、巡缉、巡捕之类;也有招募,或由营伍中挑选而来,后则设立学堂及巡警训练所,加以培养,除了派遣人员去天津学习,或直接招募天津毕业人员外,即有派人员留日学习警政的开始。
另外,还包括作为准军事力量设置的巡警。1902年,清廷命各省仿照袁世凯奏定办法,设立巡警。江苏最先成立者为金陵、苏州二处,到1908年约有22处,其中宁属10处,苏属12处。初时设警察局,总局下设分局。1906年,改为巡警总局,设巡警总监。1908年改为警务公所。1910年,设巡警道。初设巡警时,各城市中,原设保甲局或团访,其下设有巡长、巡缉、巡捕之类;也有招募,或由营伍中挑选而来,后则设立学堂及巡警训练所,加以培养,除了派遣人员去天津学习,或直接招募天津毕业人员外,即有派人员留日学习警政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