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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国等:《江苏辛亥革命史》第一章(1)

辛亥革命网 2017-01-19 1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周新国等 查看:

《江苏辛亥革命史》首次系统勾勒江苏辛亥革命史过程,完整展现江苏辛亥革命纷繁复杂而又色彩斑斓的历史画面,客观评价了江苏辛亥革命重要历史人物的贡献和江苏辛亥革命的影响及局限。
第一章 风起云涌:步入近代的江苏社会 

第一节  清王朝在江苏的统治
 
  一、行政体系

  江苏之地文明悠久,江苏建省则始于清初。

  1645年(清顺治二年)清军平定江南,“南京”及辖地改江南省,设左右布政使,分设江宁巡抚、凤庐巡抚(后称凤阳巡抚,康熙元年另设安徽巡抚,驻安庆,1665年裁撤凤阳巡抚,归并入安徽巡抚)。1649年改为江南、江西总督,1652年另设江西总督,1682年江西总督并回江南,定名为两江总督,驻江宁。1723年(雍正元年),议准两江总督统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江南省造货币



江南省地图

  1661年(顺治十八年)江南省左右布政使分治,左布政使驻江宁,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徐、滁、和、广德四州;右布政使驻苏州,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1667年(康熙六年),改江南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司,驻江宁;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司,治所在苏州,取江宁和苏州的首字合称江苏,江南省遂改称江苏省。辖江宁、苏州、常州、松江、镇江、扬州、淮安7府,并徐州直隶州。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移安徽布政使司于安庆,增设江宁布政使司,析江宁、淮安、徐州、扬州四府及通州、海州2直隶州归其管辖,并与江苏布政使司对治。

  至此,江苏共设74厅州县,基本以长江为界,以苏属和宁属分成南北两部分,其中,宁属,由两江总江督直接统辖;苏属,由巡抚所辖,而受两江总督节制。若干机构,各有设置:江宁布政使司和江苏布政使司;有两处粮道:江安督粮道,驻江宁,辖苏皖两省漕务;苏松粮储道,驻常熟,辖苏松常镇太漕务和水利;江宁、苏州各设织造局。但按察使(驻苏州),全省只有一处。
江苏南北分治的行政格局在清末各行省中属独一无二。由于事实上的两套行政系统格局,各局所重复设立,名目繁多,其施政之弊,虽历经裁改,但矛盾不解,冲突不断。据1890年江苏巡抚刚毅奏报,江苏之地,盐务有督销、分销,各局卡林立,而藩运两司转而无事;清讼保甲捕盗之事,本为臬司专责,亦皆另设一局,授权委员;论公事则多推诿,论库款则虚糜甚巨;船政、机器各局,又漫无稽考,以致弊窦丛生。

  其实,江苏境内除了宁属、苏属南北分治的基本格局之外,尚有漕运总督(驻淮安)、河道总督(驻清江浦)之设。顺治初年设河道总督,康熙十六年移驻清江浦,1860年江南河道总督裁撤,河务改由漕运总督兼管,但保留河道,江苏有徐淮河道(驻徐州)和淮扬河道(驻淮安)。明清均设漕运总督,驻淮安,专管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等八省漕政,漕运总督之下设督粮道,又叫粮储道,江苏设二人,为江安粮道和苏松粮道,而1860年后,清廷又令漕运总督节制江北镇、道各官。 可见,虽漕运和河道各有专管,但由于这些衙门位置江苏,也极大地影响了江苏政治,特别江北区域,再加上江北地方民风本彪悍,所以,江北以淮安府和徐州府为主,往往又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

  1864年,为了太平天国战乱善后,清政府不得不依宁属、苏属南北分治和江北格局,分别在苏州、江宁及江北设有善后局,江北善后局于1869年改为徐防支应所,江宁善后局于1905年裁撤,苏州善后局于1911年归并度支公所。这些还尚属临时机构。1905年清末新政,废漕运总督为江淮巡抚,即以原驻清江为行省,江宁布政使所属扬徐四府及通海两直隶州全归管理,但不到三个月,又裁撤江淮巡抚,改淮扬镇总兵为江北提督,驻清江浦。



漕运总督府大门
 
  晚清江苏省所辖八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即:江宁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扬州府、淮安府、徐州府,太仓州、通州、海州以及海门厅,这一行政体系,和江苏固有的南北分治,条块分割的统治格局,一直到其灭亡之时都未得到调整,而这也为辛亥革命以后江苏的新政权的建立和统一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驻防军队

  八旗曾是清朝征战南北一统天下最主要的军队,鼎定后,清朝实行八旗驻防制度,八旗驻防京畿和各省要地,以此来控制全国各地;八旗既是军事组织,又是户籍组织,八旗实质是兵民合一,旗兵以打仗为主,还事生产,拖家带口。但天下承平既久,偶有军事一般也不用八旗征战,八旗军队逐渐腐弱;八旗子弟也就逐渐成为“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

  清初,蒙旗兵驻江宁,汉军旗驻京口,以将军统领。1763年撤京口汉军旗,由江宁移蒙古旗兵千余人驻守,以副都统统领。1901年改革军制,八旗改编制习用西式武器。但到1904年,铁良视察八旗时,京口有二营约千余名旗兵,使用老毛瑟枪,习德操,衣着不整,操法生疏,几致不能行军[1];而且,旗营之内,生齿日繁,生计日绌,打仗更是乏力。

  八旗腐弱后,清朝军事主要依靠绿营。绿营,就是汉兵,清中期以后继八旗之后成为主力,绿营分属各省,有标、协、营、汛等分级组成,标分督标、抚标、提标、漕标、河标、镇标等,分属都督、巡抚、提督、漕运总督、河道总督、总兵等统率,都总汇于兵部,协由“副将”统领,营则据不同情况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不同职级的武将带领,而汛由千总、把总等所属。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都各开有衙门。

  江苏绿营有督标、漕标、河标、抚标、提标、镇标等共60余营,清初时约近5万人,嘉庆17年有34000余人,同光年间只有25000余人。[2]除总督、巡抚外,江苏境内有江南提督(驻松江)和江北提督(驻淮扬);又设五位总兵,分驻狼山镇(驻通州)、苏松镇(驻崇明)、徐州镇、淮扬镇(驻淮安)、福山镇(驻常熟县北)。绿营最大的问题就是饷薄,绿营兵为养家糊口往往多兼营他业,绿营一般都分防各处,平时无法集中训练。所以,绿营也渐失作用。到1911年江苏原绿营制兵尚留自副将以下官729人,兵4741人。清初设水师,原为绿营的一部分,江苏共计十余营。[3]甲午战后,大裁兵勇,水师亦有裁撤。1902年,太湖水师及督标5营,均改为巡警军,作为巡防之用。

  江苏军队还有一个来源,就是勇营,即湘淮军,太平天国及各地起义平定后,清廷一方面裁汰勇营,一方面实行“勇营留防”。同治末年,在江苏勇营约17000余人,包括淮军庆字、春字营以及新老湘军各5营。“留防”后的湘淮军,一度被朝野上下寄予“自强”厚望。但是,从中法战争到甲午战争,号称“勇营”的湘淮各军一败再败,在外来侵略者面前,当年绞杀太平军之“勇”,荡然无存。甲午战后,各地勇营大量裁减。在江苏,两江总督刘坤一作为湘系首领,想法设法保留其所属势力,1898年刘坤一择其中精壮操练洋操,保留了万余名,但1901年后,勇营精壮者又多改编防营。

  1904年,清政府取消“兵籍”,实行“征兵制”,意在编列镇协,按照西方现代军制,各省开始组建新式陆军。军队为常备、续备、后备三种,常备军在役3年,三年期满后退役为续备兵,三年期满后退役为后备军,4年期满后退役,退役后可取得小学教员资格,有志者可入陆军学堂深造,一般者者亦可给与顶戴,地方官以绅衿看待。

  1904年,两江总督周馥设立督练公所,江苏拟练新军三镇。成军的结果,江宁、镇江方面成立第9镇,苏州方面原计划成立12镇,但此处征兵应者寥寥,只成立第23混成协,江北方面,原计划成立第7镇,只成立第13混成协。同时,改组原有军队,将少数防营选为常备,余则遣散,或改为巡防。至此,江苏军队主要为新军及巡防军。

  为练新军,军事学堂兴起。1890年江南设水师学堂是江苏境内设立最早的军事学堂,而1904年以后,江南大量开设军事学堂,共20余所,以江宁为重点,规模较大者,为水师学堂和陆师学堂以及陆军小学堂。水师以英式为主,后改仿日本;陆军初以德制为主,后亦以仿日为主。

江南水师学堂
 
  但是,逐渐形成的新式军队,待遇提高了,兵源素质层次也提高了,新进入军队者不再仅仅只是传统的为了“当兵吃粮”,养家糊口,尤其是进入军队的各类学堂生和回国的留学生,在时代潮流的促动下,一些人开始思考着个人前途和国家命运,他们不再只是清统治者能够任意控制的统治工具。

  另外,还包括作为准军事力量设置的巡警。1902年,清廷命各省仿照袁世凯奏定办法,设立巡警。江苏最先成立者为金陵、苏州二处,到1908年约有22处,其中宁属10处,苏属12处。初时设警察局,总局下设分局。1906年,改为巡警总局,设巡警总监。1908年改为警务公所。1910年,设巡警道。初设巡警时,各城市中,原设保甲局或团访,其下设有巡长、巡缉、巡捕之类;也有招募,或由营伍中挑选而来,后则设立学堂及巡警训练所,加以培养,除了派遣人员去天津学习,或直接招募天津毕业人员外,即有派人员留日学习警政的开始。
 

[1]  上海《时报》宣统2年1月26日。
[2] 赵尔巽编《清史稿》,中华书局1997年(影印),第488-490页。
[3] 赵尔巽编《清史稿》,中华书局1997年(影印),第4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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