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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国等:《江苏辛亥革命史》第一章(3)

辛亥革命网 2017-01-19 10:02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周新国等 查看:

父教育母实业;广博爱而尚武




1842年8月29日,《南京条约》签订现场

第二节  外国殖民主义势力在江苏的扩张

  一、通商口岸和租界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1842年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又称中英江宁条约)。《南京条约》等一批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清王朝闭关锁国时代的结束,也更标志着中国遭受列强侵略奴役时代的开始。

  对于《南京条约》的签订及其一种新的变化的开始,各阶层的反应不一。官绅对中华大地从此“夷氛”充斥深感忧虑,“阅江南钞寄合同,令人气短。我朝金瓯无缺,忽有此蹉跌,至夷妇与大皇帝并书,且约中如赎城、给烟价、官员平行、汉奸免罪,公然大书特书,千秋万世何以善后。” 南京百姓在《南京条约》签订后则群情愤怒,“各大帅宴夷静海寺,夷目数辈方过桥,百姓扶老携幼,男妇纷沓,环桥而观,少年气盛者,指摘唾骂,竞以泥沙瓦砾掷之,其一人伤额及颧,夷目怒诘大帅,大帅责江上二县令……”

  上海士民除了愤恨战争期间巡道县令弃城而毁道县衙门外,比较平静地接受了开埠通商的结局。根据条约,1843年11月1日上海正式开埠通商。

  关于上海的开埠通商,《上海县志》有这样的记载:“前清乾隆时,有英人毕谷者,为东印度公司代理人,尝至上海察看情形,极言为通商善地,遂报告本国。道光十二年,林特赛、郭实猎夫两英人复至上海,亦极言于上海通商,英国商业当日盛。此为英人垂涎上海之始。嗣于道光十五年,有英商船名荷夏米驶入吴淞停泊,至秋间而去,此为英人商船至上海之始。英人垂涎上海,即于开埠前一再窥伺,及鸦片战事终结,前清以耆英等为全权大臣,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缔结中英条约于南京,而上海为五口之一,开埠之局以定。”

  上海地处长江出海口,交通便利,又距丝、茶产地很近。上海开埠通商后,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的经济侵略重心开始从广州转向上海。自50年代中期起,上海的出口贸易占全国出口的一半以上,取代广州而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中心。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上海成为第一批开埠通商的城市,图为上海外滩27号,怡和洋行。1843年,怡和洋行在紧邻英国领事馆的地段成立了上海办事处。1845年,《上海土地章程》公布后,怡和洋行买下了位于李家庄的土地,继英商宝顺洋行、英侨麦都思后第三个取得了上海租地道契。怡和洋行登记的租地时间为1844年11月,租地面积为18.694亩。在这批取得道契的洋行中,怡和洋行第一个办理了土地证。

  1845年11月29日,清政府苏松太兵备道宫慕久与英国领事巴富尔(George Balfour)共同公布《上海土地章程》(也有称《上海租地章程》)(The Shanghai Land Regulations),划定一个区域作为英国人居留地,“北面李家庄,即今之北京路,东面黄浦江,南面洋泾浜,西面即今之福建路一带长浜”, 这是最初的上海英租界,也是外国侵略者在中国设立租界的开端。1848年和1849年,美、法两国也相继在上海强行划分了租界。1854年7月,英法美3国成立联合租界。1862年,法租界从联合租界中独立;1863年,英美租界正式合并,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西辟泥城桥以西至静安寺路,东北辟虹口迤东之地以迄引翔港,由各公使决议,将旧时英、美租界并东西新辟之地,统名公共租界,面积共计33000余亩。”

  此后,租界制度逐渐推广到其他通商口岸。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镇江、南京开埠通商。

  1859年奉委督办沿海五口及长江通商事务的江苏巡抚薛焕饬令常镇道:“镇江通商一层,英法自必即日前来,惟该处通商伊始,外国商船应何处停泊、何处租与外国官商建屋居住,均应仿照上海章程办理”。 1861年5月10日正式开埠通商。当年6月,清政府在焦山建镇江海关,征收关税的关船则暂设在镇江对岸江都县所属七濠口。清政府派常镇通海道江清骥兼任镇江海关监督。又据《天津条约》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委任英国人骆德为首任镇江关税务司“帮办税务”, 1862年,镇江税务司仿上海海关税务司在税务司下辖私自设立“理船厅”之例,设置镇江关“理船厅”,管辖东起通州任港,西至芜湖一带江面。(到金陵关理船厅设置后,镇江关理船厅辖区调整为西至江宁一带江面)

  镇江开埠后,英租界设立。咸丰十年底(1861)英参赞巴夏礼与常镇道江清骥订立租约,英租扬子江与运河交会处142亩空地。同治三年,随着法美等国人进入镇江,“遂于云台山下滨江一带划作租界,并设领事公署于云台山上,陆续设立太古、旗昌、怡和等轮船码头起卸商货,外商行栈遂亦递有增益。” 界内由租住人选举一市参事会,管理界内护岸工事、道路、码头等,设印警巡查,冲突后废,中国设警察于租界附近,界内逮捕之中国人,交由中国审问。

  南京实际开埠的时间是1899年3月22日。南京开埠后,洋货进口迅速增长,国货更加滞销,致使各行业生产急剧萎缩。据江宁商务总会1908年报告:“以洋货而论,究其发达之迹,即为土货失败之前因”,“至亏折各业,其远因近因,各有所在,近因以铜元充积,远因以外货之流行。然受铜元之影响,办法一定,就可收拾于将来。唯对于外国之竞争,如丝缎各业,则皆一落千丈,岌岌可危,无可挽救之希望。” 

  1895年,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中日《马关条约》签订,苏州遂于1896年9月26日开埠。1897年3月5日,中日订立章程,日本在苏州划定盤门外相王庙对岸青阳地为其租界,占地12万坪,另公共居留地9万坪,约1260亩。界内道路、桥梁、警察归日领事管理。苏州也有外国人公共居留地。

  开埠通商以及租界的设立,是西方列强对华侵略的直接目的,从此,江苏大地列强侵略势力开始不断侵入,作为外来因素,也就开始逐渐剧烈地改变着江苏社会;同时,随着变化的发生,中国人对外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当初被迫开埠通商,在19世纪末以后又有主动开埠通商之举,江苏有自开商埠地区如下:

  1898年4月20日,刘坤一建议总署奏准吴淞自开商埠。1899年御史余诚格奏请,刘坤一复奏通州天生港开埠,未获准;1906年张謇再请,两江总督周馥再奏,终获开埠。1905年,沈云沛、许鼎霖请两江总督周馥奏请海州开埠通商(临洪口、赣榆之青口),虽在清末未获准,但周馥函请赫德派员勘察海道获得清廷批准。


通州天生港码头仓库

二、商品倾销

  随着列强在华开埠通商,对华商品倾销不断加剧。鸦片战争之前,英国输入中国的主要商品:印度棉花;毛织品;金属品。鸦片战后,随着上海成为全国进出口贸易中心,商品倾销急剧增加。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控制了海关,再次降低了税率,通商口岸从5处增辟为19处,获得了内河航运和内地通商权等等,急剧地扩大了对华商品输出,并逐步打入内地。其中,对江苏影响最大的是棉纺织品及棉纱的进口,生丝及丝织品的出口。

  生丝大量出口导致丝价上涨,丝价上涨导致丝织业凋敝。光绪30年5月,清政府谕令官局整顿,江宁局正式报撤,苏州局、杭州局也名存实亡;民间丝织业苟存。同时,丝价上涨又刺激桑蚕业过快增长。同治后,江苏官吏曾力倡植桑养蚕,张謇也一度在江北倡导栽桑养蚕。这样,传统的粮食生产受到冲击,造成农村社会的动荡。

  棉花进口量不多,且逐年降低。棉纱进口,自同治10年34万余担,至民国5年增至240余万担,增加34倍,同期,棉布进口约增2倍。

  从上海开埠通商开始,其周边地区的自然经济开始被打破,“松、太利在梭布,较稻田倍徒。……近日洋布大行,价才当梭布三分之一。吾村专以纺织为业,近闻已无纱可纺。松、太布市,消减大半。”

  而随着大量棉织品在江苏的倾销,江苏社会的自然经济结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开始被普遍地打破。同时在出口货中,除了茶叶、生丝和丝织品以外,大豆、棉花、烟叶、花生、皮毛等出口数量也有增加,经济作物面积不断扩大的地区,粮食供应紧张,推动了粮食的商品化,促进了各地区之间的粮食以及其他物资的流通。19世纪70、80年代以后,农民最主要的吃饭和穿衣两项生计开始被迫受制于市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日趋破坏,城乡商品经济也逐渐得到发展,农村逐步被卷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市场体系。

  这里以长江以北当时还比较闭塞的通州、海门一带为例,说明江苏耕织结合的自然经济被打破的过程,“那时(指19世纪70年代)通州、海门沿江各口岸,已有太古、怡和、招商等轮船往来停泊,民办信局也很多,其中以森昌、福润兴两家最为发达,除带信汇款外,也携带小量货品。1884年前后,才将印度机纱带至通海销售,通城方面首先由葛锦成设在西城门的本纱摊子带售,并向织布的机户推销,大都是十支、十二支的货品。”“1895年,通海两境每日销纱数量已达二十大包。”

  而其中,“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进口的棉纱都来自英国,”但此后发生变化,“美国内战期间,英美两国的棉纺织工业都萎缩不振,印度纺织品从70年代起开始输华,棉纱进口总量随之大增。棉纱每年年均输华数量在1875—1879年间约为2000包,但到了1895—1899年间,竞高涨到45万包。”“在1880至1895的15年间,中国从外而买的棉纱几乎全部是印度供应。”而印纱在竞争中何以能独霸中国市场,“更重要的是,印纱皆为低支纱,正适合当时中国使用者的胃口。” 从低支印纱独霸中国市场,则又说明所谓洋纱代替土纱,其实是印纱代替土纱,而低支纱的畅销,则又说明中国近代小农经济在被迫放弃了土纱手纺生产之后,坚持了织布的手工生产,而低支纱是最适合中国农民手织粗糙土布的需要。

  洋纱的侵入,首先意味着一种破坏性的冲击。“通州一地,强半以手工织布为生活。近年洋布盛行,洋纱充斥,以至土布减销。民间纺织,渐至失业。” 然而这种破坏性冲击又是短暂的。很快机制纱因其“线条长、出布多,易于织制”和较土纱便宜的特点,逐渐受到织户的欢迎。“乡人穷极思变,购用洋纱,参织大小布线带,以致纱倒灌内地,日甚一日。计现在通海两境,每日可错洋纱20大包。(1895年)”。 而且布庄也一改成例,改收参织机纱。“彼时通州乡人尚未行用机纱,布商收布,凡见参用洋纱者,必剔除不收。既而机纱之来通销售者渐多,工渐便之,商收亦渐多。(1895年前后)”。 机纱逐渐取代土纱的过程,“洋经土纬”的土布有了新品种。“因为机纱条干捻度均匀,踏浆既省功夫,上浆也轻,织制时不绉不结,不易断头,断了也不用扯纱挑接,节约了很多的接头时间,从而增加了投梭时间,成布也匀细。这些优点,大大节约了成本与工时,也提高了产量,很快为织户们普遍采用,由此有了洋经土纬的土布。” 这种“洋经土纬”的土布新产品的很快加强了通海土布的销售优势,“该处(通州)织布之机,约有四、五千张,所出各色土布甚多,……又有一种新出之布,系用印纱与土纱并织,其坚致温暖,虽稍逊土布,然颇动目,甚为合用,……价亦较廉。近来徐州府属各处往通州购布者日多。”“洋布(镇江进口)减销尤甚,兼之近年本省通州土布足以敌其销路。从前如江北内地各州县,均用洋布,近则用土布者渐多。” 又据林举百先生的叙述,“直到1884年(光绪10年)前后,海门从上海逐步运入机纱,产布渐渐改为洋经本纬,因此产量与产品俱有了迅速转变。”

  机纱取代土纱的开始,客观上就意味着家庭手工纺织出现了纺与织的分离,纺纱从农村家庭手工生产中分离出来,虽是洋纱侵入的直接结果,然而从时间的先后来说,这恰为随后的华商纱厂造成了机纱市场条件。但包括通海地区在内的广大农民最离不开的穿衣也被迫放弃手工生产自给自足,而必须花钱去买,必须受制于市场。

三、垄断江河航运交通

  《南京条约》及其附约签订后,英商船只可以在上海、宁波、厦门、福州、广州等五个通商口岸航行;中英、中法《天津条约》(1858)规定将镇江、南京、九江、汉口等长江沿岸城市辟为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由英人赫德所操纵拟订的《长江通商统共章程》(1861),使经营洋货的外国轮船可以直达汉口,在汉口以下的长江各口外轮可以自由上下货;中英《烟台条约》(1876)签订,沿海和长江沿岸更多的口岸被迫开放,外国船只可以“合法”航行于中国沿海,并深入到长江中上游的宜昌。

  1860年后,外国人在华开始投资航运业,外资航运公司相继设立。

  在长江航运的争夺中,英美两国竞争最为激烈。1861年关于长江航运开辟的具体规约还未明确,即有上海英国领事抢先颁布《长江通商收税章程》,遂后“美商琼记洋行的火箭号轮船便开往汉口,接着英国的怡和、宝顺、沙逊、吠礼查和美商旗昌、同孚等行的轮只便接踵而至”。 而其中旗昌洋行早在道光26年(1846)就在上海设有分行,武装贩运鸦片。1861年旗昌购“惊异号”轮投入申汉线运营。1871年太古洋行集股100万英镑,组成太古轮船公司(又名中国航业公司),并在上海、香港设立分公司,1873年4月正式开行长江航线,1874年该公司又在镇江设分公司,专营以中转货运为主的客货运业务。

  外洋轮船航运的介入,中国传统航运业迅速受到排挤。上海在开埠通商前是海运与江运的中心,货物以华北的大豆及江南的漕粮两项为大宗,以沙船为主要运输工具。随着外国轮船航运业在中国沿海和内河长江的扩张,民间传统航运业受到打击。1862年清廷被迫答应英使要求,修改商约将1858年中英通商章程中原为保护沙船利益而规定洋船不得装载华北豆货之禁废弛,至此,沙船海运业务大宗渐失,南北海运渐以外洋轮船为主。至于长江沙船航运,“自长江通航以后,出入货物概由洋船运输,以期稳速,而以轮船为最多。良由中国帆船行程缓慢,不但有欠安稳,而且无定期,上行之时尤感困难。于是下行船只到达目的地后,不顾(船只)价值如何,即行就地出售者,比比皆是也”, 所以,其生存空间也迅速萎缩。

  镇江,不仅是长江航运的重要口岸,也是大运河南北运输的长江交汇点,自被列入长江航线中三处(镇江、九江、汉口)被许可贸易地点之一后,镇江也就成为列强在江苏进行经济掠夺的重要基地。经镇江输入的洋货在1870年还只值761万两,1872年增至945万两。1875年,全国各口岸签发的进口洋货子口税单共440,085张,其中经镇江签发者130,036张,价值三百多万两海关银,“居汉口、九江、上海、宁波、福州之首位”,占全国进口总额的21%。 洋纱、洋布是镇江进口的大项。1891年经镇江转口的洋布值银105万两,1894年突破一千万两。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上述各口,搭客载货;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其产品运销内地时,只纳进口税,并准在内地设栈寄存。 日本随即在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势力扩张,把目标对准了长江流域,而争夺在长江流域的轮船航运控制权成为其侵略的关键。

  日本首先开辟了上海——苏州、上海-——杭州、杭州——苏州的三角航线。1896年5月,还在苏州、杭州正式辟为商埠之前4个月,被日本侵略分子誉为扬子江航路开拓者的白岩龙平就发起成立了日本“大东新利洋行”,9月间在苏州、杭州开埠的同时,首先开辟了上海——苏州间148公里的航线;1897年1月,又开辟了上海----杭州间278公里的航线。1898年,“大东新利洋行”改组为大东轮船合资会社,1900年4月,又改组为大东轮船株式会社,增辟苏州——杭州间235公里航线。1902年7月,开辟苏州——镇江间269公里的航线;1905年5月,再开辟镇江----清江浦航线267公里,镇江——扬州航线37公里。至此,其航线总长1222余公里,成为这些航线上最大的小轮公司。到1907年该会社合并于日清汽船株式会社为止,大东拥有小轮船15只和拖船15只,在上海设有分社,苏州、杭州设有支社,镇江、嘉兴、湖州、清江浦等14个地区设有代理店,其船舶行驶的里程总计已超过56万公里。

  大阪商船株式会社是打进长江主流航线的第一家日本轮船公司,该公司得到日本政府的大力支持,1897年10月日本政府并指定上海----汉口、汉口----宜昌为命令航线,给与10年的长期航行补助。到1901年,大阪商船株式会社成为长江航线上有力的竞争者。



大阪商船株式会社海报

  以太古、怡和轮船公司为首的英国航运势力,从19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垄断了长江的航运。90年代中期长江各口进出的英国轮船吨位年平均达到7168000吨,占各国轮船吨位总数的72%。 这时洋务派举办的轮船招商局已经失去了当初的生气和收回中国航运权的进取心,并从1878年开始,先后与太古、怡和两公司多次订立“齐价合同”,满足于既得利益。英国怡和、太古两家轮船公司利用“齐价合同”拉拢中国的轮船招商局采取一致行动进行抵制日本航运势力的扩张。但是,得到日本政府雄厚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大阪商船株式会社,却能以更低的运价进行竞争。1905年5月,大阪商船株式会社开辟了从日本大阪直达汉口的航线;1906年日本又在长江流域主支流航线上共相继成立了大东轮船株式会社、湖南汽船会社、大阪商船株式会社和日邮会社等4家轮船航运公司,基本形成英、日竞争的局面。1907年3月25日,这4家轮船公司合并组成“日清汽船株式会社”,日本政府遂后又向日清汽船株式会社颁布了“政府命令书”,其中规定,日清汽船株式会社的船只总吨位必须保持在28000吨以上,如因船只遇难或其他原因使总吨位减少时,必须在递信大臣指定的期限内补足。另外,日清汽船株式会社还需承担日本政府关于收集中国经济情报的任务。此后,日清汽船株式会社也迅速扩张成为长江航线上规模最大、吨位最高、最具有竞争力的公司 。

  1908年,德商瑞记洋行、法商立洋行代理的船只都退出长江航线,长江的外国轮船为怡和、太古、日清三家垄断。

四、传教与教案

  洋教势力的传入首先是依据不平等条约,强行传入的。鸦片战争结束,1846年2月20日清廷明令宣布,基督教驰禁。随后更下令发还康熙年间各省旧建之天主堂,已改为庙宇民居者除外,“外人传教恒与通商相为附丽,自本邑开作通商口岸,城内外耶稣天主教堂亦逐渐增进,并于今所称为天主街等处广置市房为教堂产业,华洋交涉既多,地方官力所不逮,则一倚关监督常镇道为交涉枢纽。关道事繁,于是复设交涉局委员办理,以辅关道所不及。”

  强行传入的洋教势力,即引起绅民反教斗争。

  初期直接冲突往往由教产纠纷引发。咸丰年间,八起教案,多为由教产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1860年中法续增条款六规定:“所充之天主堂、学堂、坟茔、田土、房廊等件,应交还”该处奉教之人,这更引发同治年间的九起教案,其中江宁一处争执最为激烈。

  随着传教由城市向乡村的深入和洋教势力的扩张,到同光年间,教案更加频发,斗争更加激烈。据统计,从同治7年到光绪16年间共发生14起教案,各地士绅站出来,维护一方,阻止乡民出租田产房产与洋教士,目的在于直接阻止传教士进入。其中激烈者,殴伤教士教民,捣毁教堂,驱赶教士。

  扬州教案是这时期教案的典型。同治6年(1867)传教士在扬州租房设学堂、药局及育婴堂,但很快谣言四起,士绅们怂恿砸毁教堂,扬州各衙门府署未及时采取措施,甘泉县令迫使教士改写呈文,有群众乘机烧屋抢劫。事情遂失去控制,扬州知府派兵拿办,又派人护送教士及家属回镇江。英领事麦华佗率兵舰相逼,甚至无理扣留与营使乘船一起查勘事件的清政府派遣道员,直接引发中英交涉,最后清政府总理衙门被迫表示妥协,赔偿相关款项。从此,在教案问题上,地方官员开始谨慎畏怯;士绅态度亦渐软。



扬州皮士街扬州教案旧址
 
  1876年又发生立儒学碑记案。太平天国后,无锡金匮两县于光绪2年立儒学碑,碑文有文云:“发匪谬称天父,隐附于天主教,今既灭,而彼教肆行于中国,以惑人心。”法国公使闻知后,即向两江总督南洋大臣申禁,总督不得不向无锡地方官查究,有无“诬蔑”洋人天主教一事,无锡地方官强为掩饰,了事。但自此之后,长江以南的士绅不敢再参与计议反教的事件;而江北,士绅反教还有发生,如高邮,有士绅以风水之说而阻教士购屋。

  随着中外交往的增多,以及传教士日益选择在传教之余兴办文化、社会等公益事业,江苏社会的上层知识阶层,对传教本身开始减少抵触。江苏较他省,“不仅对基督教有好感,尤信任教会学校及教会医院,乐于接受西方文化”。

  但是,洋教势力终究伴随着侵略势力,传教士表现出的“征战性”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终引导中国士人对中西文化竞争的自觉认识,“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成败不仅在于使多少中国人皈依基督教,而且在于是否使更多的中国人改变思想方式。” 当传教士在19世纪晚期逐渐走出中世纪余荫变得更现代化,也就是更趋于采取和平手段时,受西潮影响的中国士人却返向前近代的征战精神,逐渐得出中西文化竞争最终是一场“学战”的观念。越来越多的士人在吸收了较多的西方意识包括前近代的尚武精神意识之后,为中国已经丧失了古已有之的尚武精神而后悔,他们一面批判这个不应发生的失落,同时更大力鼓吹恢复和培养此种精神,或入军校或从军。


  在江苏下层百姓之中,同样随着洋教势力的进一步渗入,洋教势力与下层百姓的冲突却并未消除。1891年长江教案爆发,哥老会等会党势力成为斗争的领导者。光绪17年(1891)从周汉反教宣传的开始,引发安徽芜湖教案,江苏丹阳、无锡、金匮、江阴、阳湖、如皋等六县教案继后,然后湖北武穴、宜昌教案相继,哥老会及游勇在其中起了推动组织作用。光绪21年(1895)12月泰州又发生了,乡民围骂教士事件。光绪22年(1896)2月,扬州市民围闹教士。3月教士到泰州售书遭围攻,知州派兵保护。5月,山东盗匪入徐州丰县借口向教民复仇围抢教堂,官兵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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