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恺(1903-1987), 亦名端木铁恺,字铸秋。安徽当涂人。父亲端木璜生是同盟会会员,追随孙中山。
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政治系、东吴大学法科,留学美国密西根大学,授法学博士。
曾任安徽省立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农矿部秘书、专门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国立中央大学、东吴大学行政法教授。
端木校长
这一次我到台湾来,曾经在台湾各地看过一遍,虽然是一种粗浅的观察,但所给我的印象却是非常深刻。我觉得愈深入农村,愈可以看到我们台湾同胞对于我们自己原有的生活习惯保守力量的伟大。
在台湾的都市里各种建筑物固然富有日本的色彩,但一入农村,所看到的农民的房子以及其他建筑物,我们不敢说与内地任何市镇有什么不同,就是一般农村的服装,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服饰跟内地农民更没有什么大分别,妇女的年龄愈大的,服饰就愈与内地相接近。再都市里所看到的一般妇女的服装虽然没有这种现象,但她们也并没有带上日本的色彩。而是既非东洋式又非西洋式的另外的一种服装,于是乎我不能不问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形?有的人说日本统治台湾虽然有五十年时间,究竟还不能深入农村,但在我以为这是我们台湾同胞的两种伟大力量的表现,这两种力量一是对于祖国文化的保守力,一是对于异族文化的抵抗力。
在台湾的都市里各种建筑物固然富有日本的色彩,但一入农村,所看到的农民的房子以及其他建筑物,我们不敢说与内地任何市镇有什么不同,就是一般农村的服装,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服饰跟内地农民更没有什么大分别,妇女的年龄愈大的,服饰就愈与内地相接近。再都市里所看到的一般妇女的服装虽然没有这种现象,但她们也并没有带上日本的色彩。而是既非东洋式又非西洋式的另外的一种服装,于是乎我不能不问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形?有的人说日本统治台湾虽然有五十年时间,究竟还不能深入农村,但在我以为这是我们台湾同胞的两种伟大力量的表现,这两种力量一是对于祖国文化的保守力,一是对于异族文化的抵抗力。
保守这两个字,一般的说法是跟进步相反,在今日的世界,我们要不断的求进步,不能保守,这固然是对的。但是保守在实际上说是绝对的需要,甚至可以说唯有保守才能进步,不要以为在表面上这两种说法有所矛盾而否定了保守的作用,因为保守至少有两个大意义,一个是对历史的爱惜,对过去的尊重,任何一个社会,总有它的根源,任何一种事业,任何一种文化,任何一种组织也一定有其历史,绝不能无中生有突然来的,假如不能爱惜过去的历史,假如不能了解它的来源,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事业都不会有大成功,所以,爱惜历史,尊重过去,在某一方面就表现了保守的意义。
例如在过去五十年间,台湾同胞要是不能保有这种服装,仅仅是这小小的一点,那么我这次来台湾也许就没这么容易一看就看出台湾是中国的台湾,台胞是中国的同胞。东方的人种是差不多都很相似的,我假如穿上日本的和服,大家不一定就能看出我跟日本人有什么分别,但要是我穿上西装,大家无论如何总不承认我是西洋人,这就是因为生活习惯的共同点不同,台湾与内地本来的生活共同点,在五十年间就赖这种保守力得以保全。
其次,社会的进步是渐进的,但它的变化未必都是好的,假如没有保守的力量,在每一进步中它的优点就不能保留,好的随着过去,不好的留了下来,那么这种进步就没有什么意义,所以,能够保守过去的优点,再加上现在进步中的优点,这样累积起来,社会才会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
同时,社会的进步必定要由安定的秩序中才能得到,而唯有能保守过去,才能产生安定的秩序。所以,保守并不是坏的事情,相反的它还是绝对的需要,尤其在最艰难的局面之下能够保守是最不容易的,如果没有人干涉而会保守并不困难,而在有人严格的干涉之下不允许其保有原来的生活共同点时,而还能保守这是最难能可贵的!
人类所要求的不外乎生活,而穿衣一项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台湾同胞过去在日本的高压力之下,为什么要保守我们中国原有的服装;或且迫于不得已才改着另外一种服装以为抵抗?这就是台湾同胞要保持光荣的过去,与不忘历史的关系的表现,台湾同胞的这种对异族统治所表现的保守力与抵抗力,单就服饰这一项,就使粗浅观察的我已经感到万分的感动,当然还有其他,例如英勇的以行动抵抗方面,更有可歌可泣的种种事实。
同时,社会的进步必定要由安定的秩序中才能得到,而唯有能保守过去,才能产生安定的秩序。所以,保守并不是坏的事情,相反的它还是绝对的需要,尤其在最艰难的局面之下能够保守是最不容易的,如果没有人干涉而会保守并不困难,而在有人严格的干涉之下不允许其保有原来的生活共同点时,而还能保守这是最难能可贵的!
人类所要求的不外乎生活,而穿衣一项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台湾同胞过去在日本的高压力之下,为什么要保守我们中国原有的服装;或且迫于不得已才改着另外一种服装以为抵抗?这就是台湾同胞要保持光荣的过去,与不忘历史的关系的表现,台湾同胞的这种对异族统治所表现的保守力与抵抗力,单就服饰这一项,就使粗浅观察的我已经感到万分的感动,当然还有其他,例如英勇的以行动抵抗方面,更有可歌可泣的种种事实。
台湾同胞的这种表现,我相信纯出于一种自然的自动的作用,而绝对不是有另外的什么力量在强制着,由这里使我联想起了良好习惯的培养与保持是实现理想社会的必要条件,尤其在民主高潮的今天,我们一定先要有良好法治习惯的培养与保持,然后才可以有民主法治社会的建造与成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国民革命奋斗,到去年的国民代表大会我们产生了一部宪法,尤其值得纪念的,这一部宪法的订定,台湾同胞也有代表参加。新宪法中民主精神的表现非常的充分,它是相当完美的一部适合中国需求的宪法。不过,在我个人以为宪法的实施,条文需要有详密的规定,固然要紧,而人民对于民主习惯的培养尤其重要,假如人民没有良好的民主习惯,纵使在文字上有极完密的规定,而民主的前途仍属黯然。反过来说,假如全国人民已有良好的民主习惯,纵使在条文上有所欠缺,而实际上仍然没有什么大妨碍,这里我们看看各国的实际情形就可以明了。
谈到宪法就不能不先提一提“英宪”,因为英国的宪法是全世界最早的,英国的大宪章在十二世纪时代就已经有了,这当然不像今日各国宪法那么完整,而不过是当时君主与国民共同订定的契约君主自己愿意减少一部分权力以与国民所共有,几百年来英国的宪法逐渐发展,到了今天仍然成为全世界最好的宪法。不过,我们要以为英国宪法是有完整的条文的,这就是说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的,学者所谓英宪不过是采取英国的各种成文法规以及与宪法有关的各种习惯搜集起来而编成的以便研究的东西,在英国宪法本身是没有条文的,英国不但宪法不成文,就是他的民法也是没有法典的,在英国看不到亲属,继承,物债等等民法的条文,他在法律上都是以多年来累积的习惯为根据的,他的宪法也是这样。
英国宪法是采取责任内阁制,国会具有极大的权力,君主没有实权,内阁对国会负责,内阁的种种设施,必须经国会同意,假如国会不通过,内阁不是辞职,另行改组,就是解散国会,诉诸人民公决,像这样的关系照一般的情形来说,岂不是国会与内阁时常会有冲突吗?
可是在英国历史上看起来,解散国会的事实极为少见,就是内阁方面近二十年来也极少更迭,这次世界大战,英国对德宣战前的内阁在对德宣战之后才改组,战时内阁延至战后还在继续,在这样的大时代里,内阁不过换了三次。由这里可以看出英国在制度上国会与内阁固然有互相牵制的权利,但在习惯上并不随便使用。
民主潮流到了美国,美国认为英国的宪法不能全部照抄,第一点,美国是新成立的国家。过去没有历史习惯,英国可以根据习惯而不必有成文,而美国就必须有一部完整的成文法。第二点,英国的君主是世袭的,人民对君主不敢信任,因此用责任内阁来代替君主向代表人民的国会负责,以免国会直接对抗君主,可是美国没有君主,要由全体人民选出一个国家元首——总统,总统既是由全民所选举,全国人民就不能不信任,人民既然信任总统就无须再设内阁,所以不用内阁制而用总统制。
美国宪法虽然是成文法,但实行以来仍然有许多习惯是条文上所没有的,例如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提出,本来是可以由全国人民来决定的,可是按多年来的习惯,都是由政党提出,全国国民只须就政党所提出的候选人加以选择。再如政党的组织美国宪法上并没有规定,而实际上美国沿英国的成例成立有两个政党。
一个国家有两个政党存在这是很合理的,因为人类对同一事物常常会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比如说对吸烟这一件事,有人赞同吸烟,有的人反对,国家的事情更常常会发正反两种意见,因为有两种主张,所以自然而然就形成两个政党。当然会有第二三方面的意见,但通常都是很弱的不能发生作用的。再如总统的任剪美国宪法也是没有规定的,可是在华盛顿做总统的时候他认为要实现民主精神与改正总统独裁起见,最多只能做第二任,他坚决不就第三任的总统,递种习惯就一直保持着,美国历史上始终就没有连任过二次的总统,可是,至了罗斯福被连任为第三任总统时,他就会经再三的考虑,最后,为了在那臣他的去留不但对美国的国运有极大的影响,这就对全世界和平也有极大的移定,所以环境使他不能不打破历史的习惯连任三任以至四任,但假如罗斯福不死,胜利以后仍有人选他为第五任总统的话,我相信他是绝对不肯就的因为这时候已经没有这种需要,他一定不肯再打破这种传统的习惯。
美国宪法虽然是成文法,但实行以来仍然有许多习惯是条文上所没有的,例如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提出,本来是可以由全国人民来决定的,可是按多年来的习惯,都是由政党提出,全国国民只须就政党所提出的候选人加以选择。再如政党的组织美国宪法上并没有规定,而实际上美国沿英国的成例成立有两个政党。
一个国家有两个政党存在这是很合理的,因为人类对同一事物常常会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比如说对吸烟这一件事,有人赞同吸烟,有的人反对,国家的事情更常常会发正反两种意见,因为有两种主张,所以自然而然就形成两个政党。当然会有第二三方面的意见,但通常都是很弱的不能发生作用的。再如总统的任剪美国宪法也是没有规定的,可是在华盛顿做总统的时候他认为要实现民主精神与改正总统独裁起见,最多只能做第二任,他坚决不就第三任的总统,递种习惯就一直保持着,美国历史上始终就没有连任过二次的总统,可是,至了罗斯福被连任为第三任总统时,他就会经再三的考虑,最后,为了在那臣他的去留不但对美国的国运有极大的影响,这就对全世界和平也有极大的移定,所以环境使他不能不打破历史的习惯连任三任以至四任,但假如罗斯福不死,胜利以后仍有人选他为第五任总统的话,我相信他是绝对不肯就的因为这时候已经没有这种需要,他一定不肯再打破这种传统的习惯。
英国的宪法到了美国经过一番改变,到了法国更变得厉害,法国历来受君主的毒害已经是够深了,所以他再不能像英国一样,再来一个皇帝,可是他又不敢像美国人那么信任他们的总统,因此根据他自身的需要与习惯,成了成文法,采取民主责任内阁制,内阁随时可以走路,总统三年也必须台,固然国会也可以解散,但国会一解散总统也要走路,所以内阁请求解剖国会的命令总统就不敢签署,法国政治的腐败肇因于此,尤以内阁的随便要迭,三天一倒阁,两天一组阁,为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这样动荡不定,对于一国的政治设施当然有极大的不利,尤以在对外战争时候,在上者举棋不定,在下者就要进退失据,第二次世界大战法国之所以失败就是这个大问题。
如上所述,可以知道宪法跟习惯有极大的关系,宪法条文所已规定或励未规定的,由于习惯的养成,常常会影响了宪法,就是说习惯往往作为宪法作用的补充或减少。例如上述美国总统的任期,总统候选人的提出,政党的成立等等,都可算是宪法的补充。而英国政局的安定,法国内阁的短命,也就是宪法作用的减少。再如中国元年的临时约法,规定内阁是无权解散匡会的,可是第一任大总统袁世凯解散了一次国会,第二任黎元洪又解散了一次国会。法国规定可以解散而不敢解散,中国规定不能解散而结果解散了一次国会。法国规定可以解散而不敢解散,中国规定不能解散而结果解散了一次又一次。凡这种种,都说明了条文只是条文,主要的还是在于良好民主习惯之养成与否以为断。例如我们平常走路有一尺宽的路面就可以很顺利地走过了,但要是高山深渊上面架一座木桥,就是宽到两尺,我们还是不敢走。
又例如我们在乡下走路可以毫无拘束地走,但在大都市里走路,就必须靠右边,否则就有被车马撞到的危险。再如我国交通的习惯,以前是靠左边走的,以后要改为右边,一直经一年的宣传等到养成这种习惯的心理准备成熟了,才开始实行。又假如今天我突然要大家一律改为左手执笔写字,其结果如何,我想,大家一定可以想象得到的。习惯的重要,于此可见。
其次,民主政治理想的达到,有赖于社会的安定,而政权的竞争尤其必须用和平的方法才算合理。比如现在我要占据这个礼堂,用强迫的方法把大家赶出去,固然我能苟安一时,可是不久之后大家一定又冲进来把我赶走,这就可见任何事物只有用和平合理的方法所得到的,才是真正的永久的得到,否则纵使一时暴力抢夺,结果必定不能久保。
今天,一切的局面,都在进步,都在变更,我们必须充分地检讨过去的生活,是否为宪政的,民主的,自治的生活,假使我们承认自己不够,我们就必需先培养起这种习惯,习惯的成功不是靠个人的练习,而是靠社会的共同培养共同促进。能够培养起良好的民主习惯并且能够保守这种习惯,然后中国的前途才有希望。这一次我来到台湾,由于极表面的——对于妇女服装的观察,认识了台湾同胞对于良好习惯的伟大的潜在的保守力量,希望大家扩大这种保守的作用,努力于民主习惯的培养与保持,在安定中培育成一种更大的力量,来共同促进中国的复兴与建设,以达成真正的民主自由的新中国!最后敬祝各位努力。
本文原刊于《台湾训练》(第4卷)192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