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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天下先”――江苏咨议局的设立(2)

辛亥革命网 2021-06-22 09:36 来源:《辛亥革命时期江苏社会研究》 作者:袁岿然 查看:

谘议局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地方议政机构。可以说,近代意义的民主政治参与自江苏谘议局始。

  张謇提出的《本省单行章程规则截清已行未行界限,分别交存交议案》声明该局有参与制定本省单行章程、法令的职责,规定“凡属本省之单行法,自应由督部堂抚部院交议或由议员自行提议,经本局议决后呈请公布施行,始为有效”。“凡根本于国家法律之单行章程规则,属于督抚权限内者,亦应由谘议局参预”。“行政命令权以外,凡含有法律性质之章程规则,应由本局议决”。决议强调“应划分新旧案,截清界限,以本年九月初一日谘议局开办之日为断,嗣后如有新订之本省单行法,自应照章由本局议决,然后呈请公布施行,始为有效。其以前苏宁两属所有已经订定通告之单行法,应即归入旧案,但有必须增删修效之处,” 仍应交局。[《申报》,1909,12,9。]

  而官厅总是想方设法压制谘议局有限的权限。江督致辞“议政行政,各有界限。议决之权,公之于民;执行之责,重之于官。然欲提议而使必行,当思遵行而共践所议,”[《申报》,1909,10,16。] 似有警告议员不得逾越权限的意思。对一常会谘议局交来议决案109件,仅答复11条,一件公布施行,三件属于公布尚应察度施行,一件不照原案施行,二件覆议,四件劝告毋庸提议。[《申报》,1910,正月,12。]根据章程,督抚对于议员所交议案不赞成,只有交令复议或送资政院核议,除非议员所议超越权限,否则督抚并无劝告权。此语传出,舆论大哗。议员们毫不客气地指出,章程第四十八条不是答复议案所应援引,并针对江督本人声明“天下断不应有恋栈之议员,即必无惮尽解散之议会”。[《申报》,1910,元,9。] 面对议员们的强烈反应,江督借口文中“劝告”系书吏疏忽所致,草草收场。

  1910年7月上海多家钱庄因倒欠洋款倒闭。江督准官借外债350万两代其偿还,谘议局指出华人倒欠洋款,“官吏只能代追,不能保偿”。10月江督又借洋商300万两维持市面,以六年为期,由宁人偿还。这是“谘议局应行议决范围以内事”,江督“竟不交议”。此举令谘议局怒不可遏,议决以上两案呈请资政院核办。资政院也认为是江督故意侵权违法,议决第一次所借外债由江督“如数担偿”,[《申报》,1910,12,29。] 至于第二次所借外债是否系本省应办公债,应照章交谘议局议决办理。

  二常会为各省试办预算年度。谘议局一再呈请督抚提交宣统三年地方行政经费预算案,江督一再拖延,后又因谘议局修改过多而不予认同。1911年3月1日江苏谘议局特开二临会讨论此案,历经数十日,对江督原提案作了大量修改,江督极为不满,拒绝公布施行,也不交局复议。议员认为这是公然蔑视谘议局的法定权限,否认谘议局对预算案的议决权,于1911年5月全体辞职。而江督则倒打一耙,抢先致电军机处,声称谘议局议决预算案万难照行,又说该预算案涉及国家行政经费,议员是以辞职要挟,企图以此激怒朝廷。

  江苏谘议局的抗争得到本省士绅的大力拥护。5月24日江苏士绅在上海成立“预算维持会”,通告全省士绅支持谘议局斗争。他们自发上书资政院、度支部、内阁、督抚,并致电谘议局联合会,建议按照预算原案公布,否则就解散谘议局,重选议员。清廷的态度最初亦认同江督,然而随着时局的发展,社会舆论的压力越来越大,几成朝野一致要求惩办江督、公布预算案之势,朝廷态度也慢慢软化,命令江督公布预算案。在这场斗争中,江苏谘议局取得了巨大胜利而享誉全国。

  (三)

  江苏士绅对速开国会的期望一直没有降低。江苏谘议局自一设立就要求速开国会,并成为联合各省谘议局请愿的领头羊。

  一常会期间,江苏谘议局通过“联合各省谘议局请愿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案”,并派孟森、孟昭常、杨廷栋、方还等4人分赴各省联络。所到之地,均受热烈欢迎。据孟森《三十日旅行记》记载:(天津)“彼此意见甚合,尤以各省彼此联络互为声援为第一要义”,(济南)“颇热心赞成……意见相似”。[《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六期,附录,行纪。] 可见,要求速开国会已是人心所向,江苏谘议局俨然已成各省瞩望的旗帜。

  1909年12月17日,各省代表齐集上海选出各省赴京请愿代表。临行前,张謇发表著名的《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序》,指出中国现在已是“无形之亡国”,国家的形式还存在,人民已处在危亡状态。立宪与国会的作用就是要“人民于参预政权之地,而使之共负国家之责任”,“谋所以救亡” ,请愿则是明确人民“进言之责”。[《张謇全集》(第一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129页。] 第一次请愿无果而终。

  请愿代表团并不气馁,一方面派代表长期留京再请,另一方面派代表分赴各地运动人民起来参与请愿。吴荣萃、于定一回到南京以后,谘议局立即召开临时特别会议,议决速开国会议案。在江苏士绅的上下运动之下,江苏工商业者被广泛发动起来,投入第二次国会请愿活动。参加第二次请愿的12个商会中,仅江苏一省就有上海、苏州、江宁、常州四个商会。10份请愿书中,与江苏谘议局有密切关系的有4份。江苏教育总会也动员各省教育会“入都请愿,为谘议局代表之继续”。[《张謇全集》(第一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142页。] 第二次请愿又未能成功。

  之后,江苏谘议局致函各省谘议局发动第三次请愿。1910年10月,北京资政院如期开会,关于请愿速开国会成为此会一大议题,院中大部分议员和各省谘议局一致要求速开国会,同时形成各省督抚联名上书请开国会的局面,最终清廷被迫宣布提前三年召开国会,和人们心中期望相差甚远,“人们希望之路绝”。[《致铁良函》,《张謇存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18页。]

  (四)

  武昌起义一声炮响,应者云从。受民主共和精神的感召,大部分士绅开始转向革命。由于政治理念、价值目标、自身利益、所处地位各异,在转向时有不同的倾向:一类自发转向革命;一类被迫卷入革命,卷入者或从权应变、或稳健过渡、或顽固保守,其中以从权应变者为多数。

  从权应变者以杨廷栋、沈恩孚、丁祖荫、雷奋、孟昭常等为代表。他们多属于资产阶级中上层,是实用主义者,希望资本主义能在清廷的庇护下得到发展。但是清廷的种种行迹表明,它对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但不能起保护作用,反而愈来愈起阻碍、窒息的作用。为自身发展利益计,开始转向革命。赵凤昌一听到武昌起义的消息,即建议召开各业会议,请各地官商人民镇静,电阻江督援鄂,又以“商人尚不足尽举国人之力”, “因展转约各省籍友好,无论其为赞许共和与否,均来惜阴堂集商”,“奔走最力者”为沈恩孚、孟森、雷奋等,“先后至者十余省,晨夕相见于惜阴堂。卒以十余省代表之力,奠南京临时国会之鎡基;壮图伟举,共商于惜阴堂斗室之间也”。[ 赵尊岳:惜阴堂辛亥革命记,《近代史资料》,1983,3,72页。]

  顽固保守者,以许鼎霖为代表。许鼎霖支持国会请愿,拥护立宪政体,主张武力镇压革命。1913年被选为省议会议长,不久辞职,投靠袁世凯。关于他的思想轨迹,我们可从张謇写给他的信中窥见一斑(时许为资政院民选议员):“现在时机紧迫,生灵涂炭,非速筹和平解决之计,毕至于俱伤。欲和平解决,非共和无善策。此南中万派一致之公论,非下走一人之私言。下走何力,能扼扬子之水使之逆流?”[《张謇全集》第一卷,188页。]

  稳健过渡者以张謇为代表。张謇承认革命是“人民希望之路绝,激烈之说得而乘之”,但仍对清政府“屡有所陈”。[《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1057页。] 武昌起义以后,张謇运用自己的影响力,一面封建官僚中间游说抵制革命,一面以谘议局名义致电内阁,请宣布立宪开国会。然而,时势的迅猛发展最终打破了张謇的梦想,认同革命,建立民主共和国已是大势所趋。张謇毕竟是一个能正视现实的人,他很快溶入到革命的潮流中,成为新生政权的奠基者之一。需要指出张謇的转变除受时势所迫,还受到身边朋友影响。1911年6月张謇和雷奋、孟森去北京途中,雷奋说服张謇拜访袁世凯,指出“清政府断无不倒之理”,张謇“切勿因为自己是清朝状元,要确守君臣大义,而躲避现实。须知皇帝与国家比较,则国家重于皇帝。”[ 刘厚生:《张謇传记》,179页。]结果,张謇以十分愉悦的态度完全接受了雷奋的建议。

  自发转向革命者以沈缦云、李平书为代表。沈缦云支持立宪,1910年作为代表进京请愿遭拒,“退而叹曰:釜水将沸,而游鱼不知,天意难回,人事已尽,请自此辞。”[《沈缦云年谱》,《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982页。] 回到上海以后即参加革命活动,与陈其美等有多方面联系。1911年组织全国商团联合会、中国国民总会等团体,为上海起义的胜利作出重大贡献。沈缦云和李平书、沈恩孚等还是莫逆之交。武昌起义后“相与密商,佥谓时势至此,不能守闭关之义,当审察情势,以为进止”。[ 李钟钰:《且顽老人七十岁自叙》,《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972页。]上海革命党人得以借助这些力量光复上海。

  1911年11月21日,江苏省临时议会在苏州成立,江苏谘议局遂“无形解散”。和革命者相比,原议员有更丰富的从政经验、更广泛的社会联系和更坚实的社会基础,因此相当部分成为新生政权的参与者。光复时期,有4人在都督府任职,7人任民政长。临时议会召开时谘议局议员到会85人,张謇和蒋炳章也顺理成章地被选为正副议长。临时政府时期,江苏谘议局议员占临时参议院议员总数的60%强。至民国时期,原议员从政人数下降,仅有10人当选为省议会议员,为议员总数的1/16。1913年2月28日袁世凯下令解散省议会,原谘议局议员纷纷脱离政界,另作它图。

  综上所述,江苏谘议局的设立及其活动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士绅参政第一次堂而皇之地登上政治舞台,士绅从此不再是政治的附属和补充,而是自觉地主动地以国家成员一分子的姿态参政,这推动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其次,和地方官厅的斗争,牵制了政府在地方上的权力运作,最大限度孤立了清政府,促使了清政府的灭亡。最后,具有近代意义的新事物从此开始落向广大州县地方,社会风气为之改变,在客观上为民主共和制的建立作了最初铺垫。

  (袁岿然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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