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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天公怜,不枉图生活”――频繁的自然灾害及其影响

辛亥革命网 2021-06-21 13:42 来源:《辛亥革命时期江苏社会研究》 作者:陆和健 查看: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动荡不安,江苏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自然灾害的侵袭下,灾荒对江苏社会的影响益发凸现。

  自然灾害主要指水、旱、虫、风、地震等与人类密切相关,并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江苏地处长江下游,滨江临海,易发生各种自然灾害。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动荡不安,江苏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自然灾害的侵袭下,灾荒对江苏社会的影响益发凸现。本章主要论述辛亥前后江苏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以期探明自然灾害与巨大的社会变革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自然灾害发生的数量与特征

  关于自然灾害的数量,历来统计资料的差异,数量相差也较多。笔者主要根据李文海先生主编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统计辛亥前后江苏省受灾县数及灾种灾次。因为这本资料长编涉及的资料十分丰富而且富于连续性,包括清代档案、实录、官书和时人笔记、信札、地方史志等等,因而可以为江苏灾情勾勒一个基本的轮廓。另外,再参考《江苏省气候历史资料》、《江苏省近两千年洪涝旱潮灾害年表》等材料,列出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辛亥时期江苏年年有灾。清末民初的25年中,江苏共有1215多县受灾,平均每年有49个左右的州县受灾。晚清江苏最多共设过74个厅州县,民国时期江苏设60个县,按之计算每年大约有70%的州县受灾。从灾次上看,共收水灾21年次,旱灾13年次,风灾6年次,其它5年次。这里面未统计地震,但地震对江苏影响很小,基本上未造成大损失。如1913年江苏全省地震,只有镇江受损失最大,倒屋、损墙垣100多间处,死伤二十余人。[《江苏地震历史资料汇编》第251页,江苏地震局1980年编。] 所以当时人都说,“长江沿岸各省地震……向极稀少。因地震而损害人物者,几未闻焉”。[《江苏地震历史资料汇编》第255页,江苏地震局1980年编。] 根据此表,我们可以总结出辛亥时期江苏自然灾害的特点:第一,从时空上看,这个时期的自然灾害具有连续性、广泛性的特点。各种灾害连绵不断,无年不有,并且全省70%的州县为灾害区,具有广泛性。第二,从灾种上看,以水旱灾害为主,特别是水灾对江苏影响甚大。第三,从分布上看,表现为集中性的特点。水旱灾害大多集中在夏秋,灾害多集中在苏北,水灾多集中在淮安、扬州两地即里下河地区,风潮灾多集中在沿海沿江地区。另外,与同时期其它受灾省份相比,江苏受灾常处在第一,是长江流域的重灾区。根据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中“长江流域六省历年灾荒表”统计,江苏在晚清64年中有43次受灾位于第一。[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720-722页,三联书店1957年12月版。]

  数字的统计是枯燥的,也是高度浓缩的,当我们透过历史的尘埃,我们看到的是灾荒给江苏带来的人间惨景。

  1898年,江苏徐州、海州等地发生大水灾,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官员奏称:“本年初夏,徐、海各属麦穗垂黄,满冀可获丰收,闾阎藉苏积困。讵于四月下旬连遭大雨,东省山水骤发,沂、运各河同时并涨,堤埝被冲,低田间遭淹浸。五月初日,水势渐退,正在抢割,复于十二日后骤雨滂沱,通宵达旦,沟浍盈溢,洼区弥漫,运河水又增涨,上游蒙、沂诸水建瓴而下,一片汪洋。未刈之麦多被淹没,其已割登场者亦有漂失。……第就目前情形而论,则邳州、宿迁、海州、沭阳被淹已重,毗连之睢宁、铜山、萧县、丰县、赣榆、安东、桃源、清河、阜宁等县,凡地势低洼及滨临河湖之处均不免有淹伤,灾区较广,较上年殆有过之。其薄有麦收之户,转瞬即将告匮,秋成失望,来日方长。而被水既较上年为早,佣工度日之辈无以谋生,已有不可终日之势。……查淮、徐、海等属地方瘠苦,灾欠频仍,积困未苏,又遭水患,次贫之户亦复转为极贫,数百万灾黎嗷嗷待哺。”漕运总督松椿奏称:“各处灾民自七月以来,多有四出谋生者,纷纷南下,至今络绎不绝,先后已不下二三十万。其流落桃源、宿迁、清河及运河两堤并沭阳、安东、海州者,亦不止十余万众。时值隆冬,饥寒交迫,槁项黄馘而毙者,日不下数十人。”[ 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643-644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3月版。] 晚清吏治腐败,地方官员常匿灾不报,粉饰太平。但在巨大的天灾来临时,他们也无法掩盖事实真相,只能如实禀报。

  1906年,江苏发生特大水灾,遍及八府一州,以江北徐州、海州、淮安等州县灾情最重,灾民达七百三十余万人。清江留养饥民四十九万多人,扬州有六万余人,江宁五万三千多人,镇江二万二千余人。百姓流离失所,参不忍睹。集聚在清江的灾民,“每日饿毙二三百人,沭阳一县灾户约三十余万,每日饥毙亦三数百人,草苗树皮剥食俱尽,弃男鬻女,所在皆然。”[ 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723-724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3月版。]

  辛亥革命前夕,1910年、1911年,江苏连续发生大水灾,据灾区调查:“凡灾重之区村庄,庐舍多荡为墟,流亡者十逾五六,每行数里、十数里罕见人烟。或围蔽席于野中,或牵破舟于水次,稚男弱女蜷伏其间,所餐则荞花、芋叶,杂以野菜和煮为糜,日不再食。甚则夫弃其妇,母弃其子,贩鬻及于非类,孑遗无以自存。”[ 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775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3月版。]

  以上这些例子足以说明辛亥时期江苏自然灾害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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