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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荫杭(1878年—1945年),字补塘,毕业于南洋公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东京专门学校(今早稻田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后,经张謇推荐,任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京师高等检察厅长、《申报》副总编兼主笔、开业律师、自由评论家等职。
读杨绛《回忆我的父亲》札记
杨绛先生的《回忆我的父亲》一文,我读过数遍,偶尔还会重读。我对杨家一直保持着兴趣,该文有很多掌故可以稽索,每当在泛览中遇到杨家人,总忘不了看看杨绛怎么写,与我看到的是不是一致,以下就是我读《回忆我的父亲》后关于杨荫杭一点札记。
一、《留芳记》一笔带过
《回忆我的父亲》中有这么一段话:我不信父亲对清室抱有任何幻想。他称慈禧为祸国殃民的无识“老太婆”。我也从未听他提到光绪有任何可取,他回国后由张謇推荐,在北京一个法政学校教课。那时候,为宣统“辅政”的肃亲王善耆听到我父亲是东西方法律的行家,请他晚上到王府讲授法律课。我父亲的朋友包天笑在一部以清末民初为背景的小说里曾提起这事,钟书看到过,但是记不起书名,可能是《留芳记》。听说这个肃亲王是较为开明而毫无实权的人。我父亲为他讲法律只是为糊口计,因为法政学校的薪水不够维持生活。
我读书向来是笨而傻的,看到这一段,就决心看看杨绛笔下的钱钟书的记忆靠不靠得住,于是就借了包天笑的小说《留芳记》来读。
《留芳记》是包天笑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创作的一部章回体小说。他在回忆录《钏影楼回忆录》中对《留芳记》的创作列有专章,曾孟朴《孽海花》用赛金花串合写晚清历史,包天笑则是用梅兰芳来串合诸色人物写清末到民国初年历史的,在时序上正好和《孽海花》衔接。这篇小说从梅巧玲、梅雨田写起,包天笑曾在其回忆录中对梅家表示过一点歉意,因为当年优伶也同时是相公堂子里的人物(像姑),这对后来的伶界大王梅兰芳来说,未免有点揭丑的意味。当然,包天笑二十年代开笔时,优伶地位尚低下,对此也无可奈何。这书在1925年由中华书局印成单行本出版。
《留芳记》里的人物与《孽海花》一样,也用化名,这原是文人狡狯,生怕被人视为诽谤,预留余地的。包天笑只是把人物的名号打乱穿插一番,熟知此段历史的人,不需索隐,等于一目了然。如梁任公,只是改作梁公任,荫昌改为荫长而已。
杨荫杭出现在《留芳记》第一集第六回:都下辇金老臣满志 御前借箸太后吞声。其文曰:
杨荫杭出现在《留芳记》第一集第六回:都下辇金老臣满志 御前借箸太后吞声。其文曰:
民政大臣肃善的府邸中,又延请了一位江苏人杨荫圃,每日请他讲一两点钟宪法。大家很有主张速颁宪法的。(P101)
所谓肃善,乃是肃亲王善耆,著名的川岛芳子的生父,清亡后宗社党的首要分子。这位江苏人杨荫圃,自然就是杨荫杭老圃了。钱钟书先生记忆力惊人,几乎是过目不忘。一部小说中这么一句,几十年后还能记得,的是了得。
顺便说一句,杨绛说:我不信父亲对清室抱有任何幻想。他称慈禧为祸国殃民的无识“老太婆”。使我想起同是无锡人的吴稚晖来,他在日本也骂慈禧为老太婆。
无锡人在这方面莫非有同嗜乎?
二、翘二郎腿的杨荫杭
《回忆我的父亲》之三一开头,杨绛转述了她的大姐的一个回忆,讲了杨荫杭这么一件事:
据我大姐讲,我父亲当律师,一次和会审公堂的法官争辩。法官训斥他不规规矩矩坐着,却跷起了一条腿。我父亲故意把腿跷得高高的,侃侃而辩。第二天上海各报都把这事当作头条新闻报道,有的报上还画一个律师,跷着一条腿。从此我父亲成了“名”律帅。不久,由张謇推荐,我父亲做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兼司法筹备处处长,驻苏州。
这件事,杨绛说上海各报都在头条新闻报道,未知究竟,不过《申报》上是有报道的,事情发生在民国元年,即1912年。该年6月7日的《申报》有《吴县法界怪现象》一篇报道——
吴县地方厅推事杨光宪在民庭问案时,有杨荫杭律师在旁听席旁听。杨光宪见其交股而坐,大肆辱骂,以为扰乱法庭。当时,杨荫杭唯唯听命,始终不与理论。待闭庭后,乃独访杨光宪,责其滥用职权,妨害人行使权利,并使人行无义务之事,犯刑法上专条,杨光宪大窘,然犹色厉内荏,口角移时,竟斥杨荫杭为无律师资格。杨律师言:我在东洋、西洋皆有专门法律学位,既非速成、剽窃,亦不仗情面、运动,安得谓之无资格?杨光宪羞愤交集,竟结合同庭推事六人,相约停止办公,必欲达其处罚杨荫杭之目的而后止。地方厅长不得已,乃向检察厅告杨荫杭以扰乱法庭、辱骂法官等罪,而杨荫杭亦在检察厅告杨光宪渎职之罪。现地方厅各推事方纷纷集议,以为法官全体必能攻倒一律师,今正布置一切,必欲陷害杨荫杭而后快,究未知其结果如何也。
在法庭上旁听席上,律师翘二郎腿,是不是有藐视法官的嫌疑?这很难判定。因为二郎腿的翘法各有不同,翘得高高,并不断抖动的话,在法庭上应该不会太雅观,我们不知道杨荫杭当年是怎么翘的,为了什么?想起来,藐视法官的心理是有的,他是东西方法律的专家,看到法官的表现令人失望,自然会生出不敬之心来。
杨绛认为父亲在上海作律师,说其父是作律师和法官争辩,所以有会审公堂的说法,大概是想当然了。所谓会审公堂,正确说法是会审公廨,是租界的法庭。《申报》明确说事情发生在吴县,与租界无关。民国的吴县,其实等于当下的苏州。而且当时杨荫杭不是代理诉讼,是在旁听席上旁听。
1912年,杨荫杭三十出头,这次出现在庭上,并不是为别人辩护,而是在旁听席上旁听。孰料,因为二郎腿一翘(报道中称“交股”),引起了推事杨光宪的不满。民国法庭的推事,相当于如今的法官,是低于庭长的审判官。
杨荫杭和杨光宪两人背后有什么恩怨,报道中未提及,但应该可以猜到一二,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律师和法官之间的矛盾。
这次杨光宪借一细故突然发难,杨荫杭显得非常镇静。对于杨光宪的“大肆辱骂”,杨荫杭在庭上不与理论,显得成竹在胸。到闭庭之后,才面对面交涉。两人吵架的结果,是杨光宪纠合同事,以罢庭为要挟,“必欲达其处罚杨荫杭之目的”。杨推事的上司也胳膊肘往里弯,采取一致手段,所有法官共同对付一个律师。
看起来,这场斗争完全是不对等的,杨荫杭必输无疑。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出人意料,杨荫杭是有奥援的。在江苏为张謇,在首都则为张一麟。
为什么这么说?请看《申报》6月30日的报道:
吴县地方审判厅推事杨光宪与律师杨荫杭因细故争执一事,业经该厅推事苏宗轼、薛雪、史棠、夏敬履、王炎武等依法控诉杨律师违法侮辱等情,而杨律师则私诉于省议会议长张季直君,即由张君函致程都督,嘱为开导法官,勿小题大做等语。而袁大总统亦有电致都督府,其中有责备郑提法司不能善为处置之语。现闻程都督已令提法司先将该推事杨光宪撤任,一面善为开导,以期和平了结。
这是《申报》总题《苏垣近事汇闻》中的一条。
这里说得很清楚,苏州地方审判庭的杨光宪纠合该厅推事有:苏宗轼、薛雪、史棠、夏敬履、王炎武等,而杨荫杭则直接告到了时任省议会议长的张謇处。
张謇与杨荫杭的关系,杨绛在《回忆我的父亲》中说到两点:
我不知道父亲和张謇是什么关系,只记得二姑母说,张謇说我父亲是“江南才子”。钟书曾给我看张謇给他父亲的信,称他父亲为“江南才子”。这使我不禁怀疑:“江南才子”是否敷衍送人的;或者我特别有缘,从一个“才子”家到又一个“才子”家!我记得我们苏州的住宅落成后,大厅上“安徐堂”的匾额还是张謇的大笔,父亲说那是张謇一生中末一次题的匾。
一点是两人有通信,张謇许杨荫杭为江南才子;一点是杨家的“安徐堂“的匾额是张謇这位状元公题写。可见两人关系不错。
杨荫杭和时任袁世凯机要秘书长的张一麟的关系,则更是密切,两人是北洋大学的同窗老友。
于是,表面看强弱不一的双方,其实倒是强弱异势的。杨光宪实在小看了杨荫杭的背景和能量,等于是用鸡蛋和石头撞击。
这么小小的一件纠纷,最后竟然惊动了大总统袁世凯,这自然是张一麟“贵人相助”了。这场纠纷的结果,是杨光宪撤任,杨荫杭呢?次年即升任江苏高等审判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