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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恽:钱杨笺(四)(2)

辛亥革命网 2016-08-09 21:23 来源:《钱杨笺》 作者:黄恽 查看:

1913年3月20日夜晚,宋教仁被刺杀于上海火车站。当年上海县属于江苏省管辖,宋教仁一案的审判,正是在杨荫杭属下的上海地方审判厅。杨荫杭就这样无可逃地深深卷入了政治风潮中。
 
三、杨荫杭改任浙江的内因
 
  1913年2月17日,杨荫杭出任江苏高等审判厅厅长,到1914年2月25日《申报》报道,调任浙江高等审判厅厅长,在江苏司法界任上不过一年。
 
  据1913年7月18日《申报》上海版报道:

  高等厅长回避述闻:苏垣司法界,现奉部令,法官须回避本县等情。苏省高等审判厅长杨荫杭检察厅长陈福民均系苏省人氏,是以亦须回避,改调他省……

  这是很冠冕也是很正当的理由,然而内因却并不是这么简单。
 
  就在这一年2月,发生了一件影响历史走向的大事:宋教仁在上海被刺。杨荫杭走马上任不过几天,就碰上了这么棘手的大事:

  1913年3月20日夜晚,宋教仁由上海启程去北京。22时45分,被杀手刺杀于上海火车站,于22日凌晨4时48分不治身死。

  当年上海县属于江苏省管辖,所以,宋教仁一案的审判,正是在杨荫杭属下的上海地方审判厅。

  杨荫杭就这样无可逃地深深卷入了政治风潮之中。他因为不满上海地方审判厅对宋案的审判,决定对上海地方审判厅全体改组。上海法官自然不甘,与杨荫杭对抗。

  据5月《申报》报道:

  司法部尚未明底蕴

  上海地方审判厅改组风潮发生后,本埠司法界中人以高等总厅长杨荫杭任意任免法官,侵权违法,纷电司法部,请为主持在案。兹悉司法部对于此事因未悉底蕴,已致电杨厅长饬令明白具复,以凭核办矣。

  上海县议会也投入与杨荫杭的对抗:

  县议会之紧急动议

  县议事会议员赵履信等对于高等审判厅长杨荫杭撤换地方审判厅全体人员,另行改组一事,认为违法,特于昨日在会场临时紧急动议,提出意见,拟电司法部彻究。当经公决通过。兹将议案暨电部原文录后:

  (议案)查法庭为人民之保障,以其确守法律,绝无偏倚。设法官自行违法,其如人民之保障及信仰何!本邑地方审判厅长黄庆澜由光复时艰苦缔造,以法律维持秩序,至今并能力争主权,昭昭在人耳目。近以宋案发生,法部迭电黄厅长留办,乃高等厅杨荫杭违背部令,擅行撤换,不解一;高等厅有任免地方厅长之权系属何种约法,不解二;一日之中立逼交卸与取缔违法之官等,不解三。拟电请法部彻究。
 
  从以上两个报道可知:宋案发生之后,杨荫杭要撤换的是上海地方审判厅的全体人员,而且是“一日之中立逼交卸与取缔违法之官”,可见雷厉风行,有不换不行的急迫。

  这次改组风潮,自然与宋案大有关系。然而,宋案的背景太复杂了,不但与上海都督陈其美有关,还与袁世凯有着脱不了的关联。作为审判官,杨荫杭要的是宋案的真相,让真凶归案,对历史负责,而这正是与宋案关系人极力要掩盖的。杨荫杭急着要撤换上海地方审判厅全体人员,自然是看到了宋案审判中种种可疑之处,为揭开真相所作出的努力。

  面对这样的局面,放任杨荫杭撤换,宋案真相就可能大白于天下,对杨荫杭惩戒和撤职,则显得欲盖弥彰,反启人疑窦,最巧妙的办法就是调虎离山,让杨荫杭无所施为。找一个什么理由能达到目的呢?杨荫杭是江苏无锡人,回避本籍,他就管不到发生在上海的宋案了。
 
  1913年7月18日《申报》上海版地方新闻栏:苏州

  高等厅长回避述闻:苏垣司法界,现奉部令,法官须回避本县等情。苏省高等审判厅长杨荫杭检察厅长陈福民均系苏省人氏,是以亦须回避,改调他省……
 
  这一年9月底,时任司法总长的梁启超,还请杨荫杭去北京商讨司法事。

  杨绛在《回忆我的父亲》一文中说:

  一九一三年秋,熊希龄出任国务总理,宣称要组成“第一流经验与第一流人才之内阁”。当时名记者黄远庸在《记新内阁》(民国二年九月十一日)一文里说:“有拟杨荫杭(即老圃者)长法部者,此语亦大似商量饭菜单时语及园圃中绝异之新蔬,虽不必下箸而已津津有味矣。然梁任公既长法部,识者谓次长一席终须此圃。此圃方为江苏法官,不知其以老菜根佳耶,抑上此台盘佳也。”显然我父亲是啃“老菜根”而不上“台盘”的。 

  黄远庸所说不为无因,但最终没有成为现实。
 
  1914年2月25日《申报》上海版,议员与官吏条报道:杨荫杭调任浙江高等审判厅长。

  这一节,杨绛在《回忆我的父亲》中一笔带过:

  我父亲当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不久国家规定,本省人回避本省的官职,父亲就调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驻杭州。

  不知杨绛知道不知道内里还有这样的幕后?也许是故意“回避”了此节也难说。
 
                 四、屈映光从不吃饭
  杨绛《回忆我的父亲》中说:

  我父亲当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不久国家规定,本省人回避本省的官职,父亲就调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驻杭州。恶霸杀人的案件,我从父母的谈话里只听到零星片断。我二姑母曾跟我讲,那恶霸杀人不当一回事,衙门里使些钱就完了,当时的省长屈映光(就是“本省长向不吃饭”的那一位),督军朱某(据说他和恶霸还有裙带亲)都回护凶犯。
 
  这里说到一个浙江省长屈映光,用了一个“今典”:本省长从不吃饭。不知道当年情况的话,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不吃饭?难道吃屎?这是读者必然会有的联想,虽然知道并不是这么回事,或必然另有原因,不解释,就难知究竟。
 
  首先,杨绛这里略有舛误,1914年,杨荫杭到浙江就任高等审判厅厅长时,屈映光并不是浙江省长,而是浙江巡按使,所以,屈映光不可能说:“本省长从不吃饭”,而只能说“本使”。这点,《民国演义》相对而言比较严谨,或更近真实。
 
  《民国演义》第六十九回“伪独立屈映光弄巧 卖旧友蔡乃煌受刑”中说:

  屈映光连接这种文件,真是不如意事,杂沓而来。可巧商会中请他赴宴,他正烦恼得很,递笔写了一条,回复出去。商会中看他复条,顿时哄堂大笑。看官!道是什么笑话?他的条上写着道:“本使向不吃饭,今天更不吃饭。”莫非是学张子房一向辟谷?这两句传作新闻,其实他也不致这样茅塞,无非是提笔匆匆,不加检点罢了。
 
  原来屈映光是拒绝邀宴,不受吃请。只是当时急不择言,所以闹了笑话。用现在的话说:我从来不接受任何邀宴。这简直是当下遵守八项规定的模范人物,虽然文字上惹人笑话。
 
  鲁迅《两地书》中有:“报言章士钊将辞,屈映光继之,此即浙江有名之‘兄弟素不吃饭’人物也,与士钊盖伯仲之间,或且不及。”鲁迅的说法又有不同,说的是兄弟,似乎更符合屈映光的口气,本使、本使未免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说兄弟,才是当年官吏应有的口气。记得几年前台湾各党魁来大陆参访,讲话时无不“兄弟”“兄弟”自称,大陆人士很新奇,很不习惯,如果多听听民国人物讲话的录音,就知道鲁迅笔下的叙述比较近真。
 
  顺便一说,督军朱某,指的是朱瑞其人。
 
  杨绛在文中又说:屈映光晋见袁世凯,告了我父亲一状,说“此人顽固不灵,难与共事”。袁世凯的机要秘书长张一麟(仲仁)先生恰巧是我父亲在北洋大学的同窗老友,所以我父亲没吃大亏。我父亲告诉我说,袁世凯亲笔批了“此是好人”四字,他就调到北京。 
 
  屈映光至少在表面上是拥护袁世凯帝制自为的,所幸张一麟卫护北洋同窗杨荫杭,这次杨荫杭因为在浙江任上惩治恶霸,惹起风波,又安然度过,并且再次获得了升迁到京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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