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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自由:民元临时稽勋局小史

辛亥革命网 2021-03-17 19:27 来源:《革命逸史》 作者:冯自由 查看:

愿吾当局于他日国是大定之后,切宜饮水思源重提稽勋公案,阐微显幽,程功计恤,岂惟邦家之幸,抑亦吾辈后死者应尽之责也!

临时稽勋局之组织  民国元年三月,南京参议院既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临时政府各部官制。复为革命时期崇德报功养生恤死起见,特制定临时稽勋局组织条例。其大纲有二:一曰稽核开国前及开国时之革命党人与军人之革命勋绩,二曰设置审议员(简任)调查员(荐任)若干人,经审议及调查后分别呈请政府褒奖或抚恤之。

是岁四月一日,孙大总统颁解职令,南北实行统一。五月初七日,大总统袁世凯及国务总理唐绍仪依孙前大总统及黄前陆军总长之推荐,简任余为临时稽勋局局长。余受命北上,以是局直隶国务院,故局所附设于北京东城四牌楼铁狮子胡同国务院内。先后延置各省及海外曾参与革命诸役之同志多人,充任审议员及调查员。

计审议员有邓玉麟(品三,湖北)、查光佛(竞生,湖北)、潘公复(善伯,湖北)、廖平子(任肩,广东)、易廷熹(季复,广东)、张通典(伯纯,湖南)、雷铁崖(昭性,四川)、彭素民(江西)、秦毓鎏(效鲁,江苏)、张翊初(陕西)、周培艺(贵州)等十余人。调查员有徐万年(湖北)、蔡大辅(湖北)、牟鸿勋(湖北)、胡子晋(骏男,广东)、熊越山(广东)、黄希纯(广东)、李性明(广东)、彭□(江苏)、高一某(江苏)、雷飙(时若,湖南)、龚永(福建)、邱任元(福建)、戴戡(湖南)、易昌楫(直隶)、郭凤山(直隶)、于德坤(贵州)、张霭蕴(广东)、赵中鹄(奉天)、顾人宜(奉天)等二十余人。另在各省及海外各埠设立稽勋分局,各省由各都督省长组织之,海外各埠由当地国民党支部组织之。

计开各省分局负责者姓名列左:
湖北 蔡济民、徐达明、王文锦
广东 朱执信、邓铿、黄侠毅、上海陈其美、杨谱生、高一某
江苏 程德全、林述庆、彭□、浙江俞炜、龚宝铨、徐则恂
福建 彭寿松、郑烈、黄乃裳
安徽 孙毓筠、柏文蔚、陈策、凌毅
江西 李烈钧、龚永、蔡公时
湖南 柳聘侬、王延祉、郑人康
新疆 杨增新、冯特民
陕西 张凤翙、井勿幕
山西 阎锡山、景定成
奉天 张锡銮、杨大实
四川 尹昌衡、张培爵
云南 蔡锷、罗佩金、赵伸、雷飙
广西 陆荣廷、刘古香、张铁臣
河南 杜潜、王天纵
山东 周自齐、徐镜心、邓天
贵州 杨荩诚、张百麟、周培艺
直隶 冯国璋、杨以德

右列各省稽勋分局负责人,多由各都督省长就本省有革命勋劳者或他省人参加本省革命者遴选聘任,亦有由都督自兼者。就中直隶都督冯国璋所荐用之杨以德,即在南北统一以前屠杀多数北方党人之天津警察处处长。以著名惨戮革命党之刽子手而稽核革命勋绩,殊属滑稽之极。然余当日以环境所关,未便驳回,且本局亦自有调查北方义举之专任委员,绝不容无关系者颠倒事实,故只能暂时虚与委蛇而已。

稽勋局成立半载,本局及各省分局进行审议调查手续,略具端倪,余仍恐沧海遗珠,挂一漏万,因由各省议员调查员推举各省及海外各埠曾参与革命诸役之同志:

陈少白、章太炎、李纪堂、谢缵泰、尤列、李植生、梁慕光、谭发、孙眉、曾长福、邓荫南、黄三德、唐琼昌、沈翔云、刘成禺、马君武、谭人凤、陈楚楠、张永福、吴世荣、黄金庆、邓泽如、萧佛成、曾锡周、马培生、黄隆生、张奂池、阮英舫、庄银安、胡毅生、黎仲实、宋教仁、张继、蔡元培、刘揆一、贺之才、胡秉柯、史青、田桐、汪东、王文庆、黄侃、曹亚伯、邓家彦、但焘、白逾桓、孙毓筠、杜潜、程克、季雨霖、吴崐、乔义生、何天炯、刘思复、张谷山、方瑞麟、姚雨屏、谢良牧、邓子瑜、黄明堂、黄复生、卢信、黄晦闻、陈耿夫、邓悲观、陈春生、黄忠仰、谢英伯、徐宗汉、李是男、李海云、方楚乔、熊克武、何克夫、张人杰、周觉、高剑父、潘达微、孙武、蓝天蔚、刘公、蒋翊武、陈方度、陈景华、熊秉坤、刘崛、平刚、吕志伊张绍轩、邓文耀、管鹏、张孟介、邹永成、陈去病、夏重民、景耀月、于右任、居正、范鸿仙、周震鳞、温寿泉、李仲特、李根源、李福林、陆兰清李恢、许崇智、郑祖荫、石青阳、但懋辛、龚镇鹏、莫纪彭、温世霖、王军演、邓慕韩、林百举、黎萼、曾传范、徐维扬、胡瑛、詹大悲、刘英、李柱中、洪承点、姚勇忱、温炳臣、毛文明、李煜堂、徐绍贞、王传炯、卢谔生、王斧、黄咏台、吴子增、温雄飞、陈自觉、李元著、苏无涯、黄芸苏宁调元、区慎刚、郑占南、赵铁桥、宫崎寅藏、平山周、萱野长知、池亨吉等二百余人,一律函聘为临时稽勋局名誉审议,请于审议会开会时出席讨论,或用函电商榷,以补调查所未及。另推举黄兴、黎元洪二人为审议会名誉议长,借资领导。

兹录当日所发聘函原稿如次:

敬启者,宏维先烈,新我旧邦,亦越伟人,创兹盛业。当帝政之末造,为民主之宣言。奔走者遍于五洲,失败者十有七次。锲而不舍,挫而不挠。剖脑刳胸,猛士之心不死;绝吭断脰,壮夫之志依然。以监狱为室庐,甘屠杀若食饮。积诚所感,云合景从。用能使三楚健儿,反戈于一旦;八州豪俊,攘臂于浃旬。天地开颜,河山无恙,义声播矣,国体更矣。夫崇德报功,古有明训;出生入死,众人所难。不借表扬,何以劝后!本局职司所在,罔敢惮烦。调查务极其详明,审议必求其允当。诚恐见闻有未逮,耳目有未周,潜德?(门字内一个必字)光,固后死者之负任;滥竽充数,亦大君子所羞称。员额虽限于定章,赏恤宜征乎众意。夙渖先生民国先觉,革命人豪,鉴别人伦,既不差于累黍,熟悉历史,更何憾乎遗珠!谨推举为本局名誉审议,开会届期,在京者切盼出席讨论,在外者亦拟函电商榷。总期共抒谠论,毋负殊勋。庶几实至名归,永国民之纪念;信今传后,垂青史于无穷。此致先生。
临时稽勋局冯自由上言。
中华民国元年十二月日

稽核勋绩之标准  稽勋局根据南京参议院所定官制,审议勋绩之标准,有开国前及开国时之区别。就中划分为三时期,从乙未(一八九五年)九月孙总理、杨衢云等首次在广州起义,至辛亥(一九一一年)八月武昌革命为开国前。是为第一期;从武昌革命至民元一月南京政府成立,为开国时,是为第二期;从民元南京政府成立至二月十二日清帝宣布退位为翊赞共和时,是为第三期。一切褒奖抚恤即依此项标准,别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之九等审定之。例如辛亥八月十九日前捐助革命军饷一元,可抵民元一月一日前捐饷十元。又可抵二月十二日清帝退位前百元是也。所规定审议勋绩之九级标准,大致如下:

临时稽勋局审议标准(按此不过约而言之,凡事实与章程相仿皆适用。)

甲等恤抚

一、开国前为革命党首领或革命军将帅,主持一切,屡次起义遇难或临敌身亡,劳瘁病故。
二、开国前为首轰刺满清重要官吏致毙,身命同殉。

乙等恤抚

一、开国前掌握革命党之高级军事机关,屡次起义,遇难或临敌身亡,劳瘁病故。
二、开国时为革命党首领,主持一切,屡次进行遇难或临敌身亡开国时为首轰刺满清重要官吏致毙,身命同殉。

丙等恤抚

一、开国前力佐革命党首领,作种种进行,运筹帷幄,屡起屡蹶,遇难身亡或劳瘁病故。
二、开国前希图刺杀满清重要官吏,事未成而身亡。

丁等恤抚

一、开国前握一方面之重要机关,屡谋进取,因而殉难或劳瘁身。
二、开国前率众起义,屡次血战身亡。
三、开国时随同希图刺杀满清重要官吏,事未成而身亡。

戊等恤抚

一、开国时率众五百人以上屡次血战,被害或阵亡,及劳瘁病故。
二、开国前投身满清重要机关,希冀内应,被害身亡。

己等恤抚

一、开国前四出运动,机关确立,著有成绩,被害身死,或劳瘁身亡。
二、开国时投身满清重要机关,希图内应,被害身亡。

庚等恤抚

一、开国时四出运动,机关确立,卓著成绩,被害身死,或劳瘁身亡。
二、开国前屡次输运军械,或破坏敌人重要机关,以致身亡。
三、开国前以文字或演说提倡革命,被害身亡。
四、开国前率众起义,临敌身亡。

辛等恤抚

一、开国时屡次输运军械,或破坏敌人重要机关,以致身亡。
二、开国时以文字或演说鼓吹革命,被害身亡。
三、开国前附随革命首领,被害或临敌身亡。
四、开国时率众百人以上,临敌身亡。

壬等恤抚

一、开国前或开国时制造轰击品,以致身亡。
二、开国前提倡革命,奔走海内外确有成绩,劳瘁身故。
三、开国时附随首领倡义,临敌身亡。

合于九鼎勋章甲等者

一、开国前暨开国时为全国革命党首领,主持一切,造成共和政体。

合于九鼎勋章乙等者

一、开国前暨开国时掌握革命党之高级军事机关,率众临敌,百折不挠,遂收全功。

合于九鼎勋章丙等者

一、开国前暨开国时力佐革命党首领,作种种进行之谋划,运筹帷幄,屡蹶屡起,卓著功绩。
二、开国前暨开国时握一方面之革命重要机关,光复名城,卓著劳绩。
三、开国前奔走海内外,组织革命机关,团体确立,屡次起义,卓著劳绩。

合于九鼎勋章丁等者

一、开国前暨开国时率众五百人以上,屡次临敌,光复名城。
二、开国前暨开国时狙击满清重要官吏,使专制政府失其能力。

合于九鼎勋章戊等者

一、开国前暨开国时率众五百人以上,屡次临敌血战。
二、开国前身为内应。光复名城要塞,或运动五千名以上之军队反正。

合于九鼎勋章己等者

一、开国前身为革命党重要人物,卓著劳绩,被逮入狱,开国时仍有勋劳。
二、开国前率众百人以上,屡次血战,光复名城。

合于九鼎勋章庚等者

一、开国前暨开国时屡次输运军械,或毁坏敌人重要机关。
二、开国前率众百人以上,临敌血战。

合于九鼎勋章辛等者

一、开国前附随革命首领屡次血战

合于九鼎勋章壬等者

一、开国前附随革命首领起义。

合于虎罴勋章甲等者

一、开国时为全国革命党首领,主持一切,造成共和政体。

合于虎罴勋章乙等者

一、开国时为一省最高级之革命首领,实行反正,与清政府鏖战。
二、奉南北两政府命令代表全权议和,确有大功。
三、统率海军全队反正,与清政府鏖战。

合于虎罴勋章丙等者

一、开国时为一省最高级之总参谋,运筹帷幄。
二、开国时首建义旗,统兵千名以上,屡次血战,光复名城
三、开国时狙击满清重要官吏,使专制政府失其机能。
四、率海军一部分反正,与清政府鏖战。

合于虎罴勋章丁等者

一、开国时海军舰长率众反正,与清政府鏖战
二、开国时助高级长官之谋划,屡次决战,光复名城。
三、开国时统兵五百名以上,首建义旗,血战光复名城。(余以兵额多少类推)

合于虎罴勋章戊等者

一、开国时为首运动名城要塞海军等反正,及运动兵士三千名以上反正,确有实据。(余以兵额多少类推)

合于虎罴勋章已等者

一、开国时设法截获敌人军械及军需品价值在三万元以上。(余以价值多少类推)
二、开国时曾经助战之协统及同等之将领

合于虎罴勋章庚等者

一、开国时曾毁坏敌人重要机关,致敌人全军败溃。
二、开国时曾经助战之标统及同等之将领。

合于虎罴勋章辛等者

一、开国时完全担任各义师之兵战事务,输入粮食军械无缺。
二、开国时曾任助战之营长及同等者。

合于虎罴勋章壬等者

一、开国时曾任助战之队长及同等者。
二、开国时任本国及海外之各大团体职员,著有特劳绩。

合于醒狮勋章甲等者

一、以兵力赞成共和之军统
二、开国前独捐革命资金一万元以上,筹募十万元以上。
三、开国时独捐革命金十万元以上,筹募一百万元以上。
四、开国前率先以文字提倡革命,成效卓著,曾经入狱。

合于醒狮勋章乙等者

一、以兵力赞成共和之镇统。(防营将官同等者准此)
二、开国前独捐八千元以上,筹措八万元以上。
三、开国时独捐八万元以上,筹募八十万元以上。
四、开国前在海内外提倡革命组织团体,确有成效。
五、开国前以文字鼓吹革命,确有成效。

合于醒狮勋章丙等者

一、以兵力赞成共和之协统。(防营将官同等者准此)
二、开国前独捐六千元以上,筹措六万元以上。
三、开国时独捐六万元以上,筹措六十万元以上。
四、开国前在海内外鼓吹革命组织团体,确有成效。

合于醒狮勋章丁等者

一、以兵力赞成共和之标统。(防菅将官同等者准此)
二、开国前独捐四千元以上,筹募四万元以上。
三、开国时独捐四万元以上,筹募四十万元以上
四、开国前或开国时,以文字鼓吹革命,确有成效。

合于醒狮勋章戊等者

一、以兵力赞成共和之营长。(防营同等者准此)
二、开国前独捐三千元以上,筹募三万元以上。
三、开国时独捐三万元以上,筹募三十万元以上。

合于醒狮勋章已等者

一、开国前独捐二千元以上,筹募二万元以上。
二、开国时独捐二万元以上,筹募二十万元以上。

合于醒狮勋章庚等者

一、开国前独捐一千元以上,筹募一万元以上。
二、开国时独捐一万元以上,筹募十万元以上。

合于醒狮勋章辛等者

一、开国前独捐五百元以上,筹募五千元以上
二、开国时独捐五千元以上,筹募五万元以上。

合于醒狮勋章壬等者

一、开国前独捐二百元以上,筹募二千元以上。
二、开国时独捐三千元以上,筹募三万元以上。

赏恤以外,复有例外办理一条,系专就开国前革命党人确有伟大劳绩者施行。如郑土良、洪全福、陈天华、赵声、杨守仁诸人是也。又开国前捐助革命军饷不满三百元者,及开国时捐助不满三千元,概分别给与褒功状及开国纪念章,以酬劳绩,而资纪念。说明例外办理,如本积劳病故或愤激自杀,可作为轰毙或阵亡之例是。

勋章种类之编制  右述九鼎虎罴醒狮之三种勋章,原属开国时南京陆军部为褒奖革命有功人员,特予编制。迨民元四月全国统一政府成立,南京黄留守特派代表彭某入京向稽勋局商榷接纳南京陆军部所编制三项勋章事件。稽勋局特开审议会详细研究,认为可行,遂全部接纳之。复经再四开会,规定三种勋章之施行细则。第一种之九鼎章取禹铸九鼎之义,于开国前革命党人及开国时建立殊勋者适用之。第二种之虎罴章取武勇卫国之义,于开国时之反正军人适用之。第三种之醒狮章取狮吼觉民之义,于民元南京政府成立后各省赞成共和之军人,及开国前暨开国时以文字鼓吹革命者,与捐助饷糈者适用之。另制铜质开国纪念章一种,凡在民元二月十二日清帝退位以前参加革命大小工作之战士及平民,均一律颁给,借资纪念。

此外更印就褒功状多纸,略与南京总统府所发旌义状相仿,专为褒奖有功祖国之华侨用之。是时袁世凯先后公布民国勋位令八条及民国勋章令十七条,颇与稽勋局所制定条例相冲突。当陆军部编制海陆军勋章条例时,总统府侍从武官长荫昌邀余讨论编制勋章办法,余谓“稽勋局所制勋章,系专颁给开国前暨开国时之有功革命人员,乃一次的及临时的,与海陆军之普通勋章性质完全不同”等语。未几袁世凯陆续颁赏勋章之令,有同雪片,大惹国人非议。各省疆吏有误会为稽勋局审议失当,而向之严厉指摘者。时在民元秋冬间,余方出游南北各省稽核革命勋绩,本局各审议以不便代袁世凯负责受过,遽用稽勋局名义通电各省,声言本局稽勋,对于审议及调查两项手续,尚需相当时日始能办竣。现时颁赏之勋位勋章,非本局职权所及,希勿误会云云。

先是袁氏于是岁六七月内国务总理唐绍仪及同盟会阁员联袂辞职后,初拟提出余名为陆征祥内阁之工商总长,借以扰乱同盟会阵线,特使梁士诒征余同意。余以脱党求官,义不当为。乃托词稽勋事大,入阁事小,婉言却之。世凯意颇不怿。后乃补提蒋作宾、刘揆一二人充之。及阅报悉稽勋局通电否认与闻颁奖勋位勋章事,愤然作色语梁士诒曰:稽勋局何时可结束乎?余后间接获闻此语,已知稽勋局之危机预伏于是矣。

稽勋局之特殊工作  稽勋局除稽核革命勋绩外,尚有国务院命令办理之二项工作,一为南京总统府解散时遣送秘书处职员及勋人子弟出洋留学八十余人名单,其后湖北都督府及沪军都督府亦开列应派出洋人员姓名,呈请大总统援例遣送,均由国务院饬稽勋局会同教育部分别办理。稽勋局以财政部拨款不易,故分二期遣送,第一期学生五十余人,于民元秋间出洋,即任鸿隽、杨铨、卢维溥、萧幼梅、刘鞠可、黄芸苏、谭熙鸿、刘贻燕、吴永珊、马素、李骏、邵逸周、李晓生、居励今、宋子文、张承槱、冯伟、余森、王夏、吴昆吾、周仲良等是也。第二期学生二十余人,于民二夏秋间出洋,即李翊东、李作栋、李四光、赵实魁、张霭蕴等是也。二为保送因奔走革命而停学之学生继续入学事,盖当时因奔走革命工作而辍学之各省学生,大不乏人。迨民国成立,诸生多欲继续求学,而为母校所拒绝,故教育部特咨商稽勋局请代调查事实,然后特许继续入校。稽勋局因饬各省分局协助调查,其后此项学生即凭稽勋局证明书返学。

各省稽勋之成绩  各省稽勋分局先后由各都督负责组织后,其能依据本局审议标准,切实调查卓著成绩者,只有数处。而因循敷衍疲玩不振者,实居多数。就中如号称革命策源地之广东,都督胡汉民及余均属意朱执信以为调查重责非伊莫属。顾朱耻言功劳,谦逊不遑。胡乃改以陆军司长邓铿兼任。邓于革命资格尚浅,辛亥光复前诸役均未参与,故设局数月迄无头绪。广东如此,他省可知。余为督促各省厉行工作,乃于民元九月出巡南北诸省,指导各分局调查方法。先是广东省议会与都督胡汉民因各争权限,大起龃龉。

省议会特派议员温雄飞等四人入京,弹劾胡都督揽权违法,余以同党内哄,贻羞国人,乃力出任和解,事乃平息。至是余更邀温雄飞结伴赴粤,温从之。及由津至沪,历访陈其美、程德全、朱瑞三都督,知上海江苏浙江三分局调查手续,渐次就绪。遂于是月下旬行抵广州。

胡汉民、陈炯明、朱执信、邓铿、陈景华诸人及国民党支部均热烈欢迎,时胡汉民兼任国民党粤支部长,方筹划国会选举事宜。余以温雄飞可任党部特设选举进行部长为请,汉民立予赞成。自是省议会与都督府化冰炭为水乳,此行大有力焉。余居粤半月,策进分局调查工作,略见眉目,遂于十月中旬偕随员张霭蕴取道北上,过沪时尝谒孙总理报告调处粤都督府与省议会之经过。孙总理甚为称许。途次经皖赣二省,对于安庆南昌两分局职员面予指导,旋溯江向汉口进发。鄂省为首义要区,对于稽奖事项,最为关切。黎副总统闻讯,预派蔡济民、徐达明、邓玉麟、胡秉柯、王文锦诸人率军乐队渡江远接,都督府及国民党民社伤兵医院遗族学校商会等各机关团体分日开会欢迎,招待优渥,得未曾有。余留武汉十余日,除与黎副总统军务司长蔡济民等商榷赏恤办法外,时往视察伤兵医院遗族学校及凭吊武昌楚望台、汉阳汉水、汉口歆生路各战场,益觉养生恤死,刻不容缓。时湘都督谭延闓已派郑人康等来接。滇都督蔡锷亦有电相邀。方期继续巡游湘蜀滇黔诸省,借收全效,奈余已出巡三月,本局以主持乏人。迭接催促回京,遂不克作他省之游,殊属憾事。十一月中旬归抵北京,即将此行经过详细呈报总统,呈文已载当日政府公报,惜未存稿。

恤死案办竣之经过  民二春夏间,各省分局调查勋绩表册陆续邮送到京,本局审议会遂根据调查报告,逐日讨论计功行赏办法,余以抚恤遗族重于褒奖生者,故先从恤死养伤入手。经郑重审议之后,至是年六月全部恤死案始大体竣事。内分特别恤抚及普通恤抚二类,在开国前建立殊勋如陆皓东、杨衢云、郑士良、史坚如、洪全福、邹容、陈天华、吴樾、马福益、刘道一、徐锡麟、秋瑾、杨卓霖、刘敬庵、熊成基、倪映典、赵声、林时塽、喻培伦、温生财、林冠慈、陈敬岳、杨守仁、彭楚藩、刘尧澄、杨洪胜、焦达峰、吴春阳、吴禄贞、刘岐山等百数十人,均入特别类,此外概作普通类,各按审议标准之等级核定之。特别恤案于五月下旬呈请总统提前即下明令分别褒扬抚恤。袁世凯以财政支绌为辞。批令国务院存案听候办理。普通恤案亦于六七两月内分别省分先后呈报,袁亦所批如前,是岁七月本局始著手审议抚养重轻伤战士案及褒奖案。至是月廿二日余忽为袁世凯派兵警逮捕。本局旋亦取消。此十五月辛苦艰难之稽勋事业,一旦前功尽弃,是谁之咎欤!

冯自由被逮及出险始末 先是袁世凯以稽勋局通电否认与闻颁赏勋位勋章事,已有取消本局之意。嗣民二四月孙总理与国民党议员先后反对非法大借款,对于革命勋人,益增猜忌。是岁六月本局调查员熊越山与宁调元在汉口被逮,黎元洪遽以图谋不轨罪名枪杀之。七月赣宁讨袁军起,居京民党莫不岌岌自危。余知稽勋局势将不保,深恐各省调查册籍将随本局命运而消失,乃托词各省分局报告过于简陋,仍令重行详查,以利工作。并派各调查员携带本省册籍出京,约定在上海取齐,余亦预作日内离京之计。此项册籍第一批恤死档案二大箱余先托友人密送交天津日租界旭街巴昔洋行友人莫炽南收存,备余取携,讵局中录事有充总统府密探者,逐日将余行动报告袁世凯及戒严司令部,因是袁氏遂有捕余之密令。

时余每夕必在李铁拐斜街粤籍国会议员所设公余俱乐部叙谈。此俱乐部向由粤议员邹鲁主持,邹于是月二十日得陈炯明在粤宣布独立电,仓卒出京,留书嘱余代筹措五百元支持俱乐部经费。二十二日晚八时,余莅俱乐部未久,忽有警吏大队前来围搜,如临大敌,将余及在座之各省国会议员汤漪、王鸿庞、李茂之、熊成章、彭建标、何士果、司徒颖、李自芳等全数逮捕。即押解至南城牛血胡同警察分署,羁留一夜,次晨改押于总警察厅,至下午厅长王治馨许将各议员释放。惟以不得在国会提出质问为条件。汤等不得已允之。是晚余被拘禁一室,王治馨以同僚关系,待遇似尚不恶,未几有内务部参事程克来访。程字仲渔,河南人,系老同盟会员,庚戌(一九一〇年)秋尝避难至香港,匿居湾仔东海旁余家数月,与余友谊颇笃。据谓近有人向当局告密,称余有不轨行为,彼当尽力向戒严总司令赵秉钓设法营救,倘余获释后,将往何处等语。余曰,余久居美洲,出狱后,仍当漫游海外,饱吸自由空气,程一笑握别而去。余系警厅五日,一切来访诸友,均被禁止接谈,满以为绝无生望。至廿六日下午,王治馨忽来道喜,谓余已获开释,即派警吏送余返西草厂胡同本宅。据余仆乔福所谈,警吏曾二度来宅搜索并察看一切书札衣物,且向该仆及厨人严讯余已往情形,有余行箧所藏密函一纸曾被携出室外,后乃掷回书案上云云。翌晨余在警吏监视之下,匆匆袱被出京,登车时则见同乡议员伍汉持父子亦在一室。伍于当选前业医十余载,亦老同盟会员。盖自余等被逮后,国民党议员络绎赴天津避祸者百数十人,伍其一也。

余既抵津,自谓安然脱险,恍同隔世,即贻书本局秘书,令代呈请辞职。居津两日,乃乘德轮驶沪。计余此次被逮,有可死之道四。总统府据密探报告,谓余有私移本局文书册籍出京情形,所言绝非虚诬,此可死之道一也。余抵津第一日,适逢粤议员叶夏声定期是日南下,即将巴昔洋行代存本局册籍二大箱托其顺道带沪,迨余离津数日,即有天津警厅会同日租界警吏至该洋行严行搜查,从可知余若开释稍迟,决难免祸,此可死之道二也。警吏搜索西草厂胡同余宅时,所欲携取而仍掷回书案之密函,查系余妇自香港最近所贻,函中措辞多涉时政,且有“袁贼”二字,如果从事罗织,足兴大狱,此可死之道三也。赣宁讨袁军起后,在沪诸老友邓家彦、易廷熹等电余敦促南下,有“吾兄于此青黄不接之交,万不宜作依违两可之计”等语,且刊诸上海各报,此电至京被扣,余抵沪始知之,袁世凯若入人于罪,此电亦属绝好资料,此可死之道四也。然余当时竟获无罪开释,或谓老友程克热心营救之力,或谓由于同乡京官从中说项所致,余迄今犹莫明真相。惟与余同车出京之粤议员伍汉持,抵津后寄寓日租界德义楼旅馆,于余离津后数日,在华法交界电车中被天津警探跟踪逮捕,未经审讯即为警厅长杨以德非法枪毙。国会议员慑于袁世凯威势,莫敢过问。夫余可死而不死,伍汉持可不死而竟不免于死,是亦世俗所谓有幸有不幸者欤!

稽勋局人员之牺牲者  稽勋局职员在工作期内为公牺牲者,有于德坤、彭某、熊越山三人。于系派往黔省之调查员,兼任国民党干事,在黔边为土匪刺杀,或谓是刘显世一派所为。彭某随钮永建宣抚内蒙,堕马身亡。熊越山偕宁调元于民二六月同莅汉口,被黎元洪派警捕获,指为图谋不轨;工商总长刘揆一电黎营救,黎复电申斥。立处熊、宁二人以极刑。及七月赣宁讨袁军起,调查员蔡大辅自京南下,亦为黎元洪所害。调查员龚永于赣省失败后,间关逃闽,见杀于闽代督刘冠雄。审议员秦毓鎏佐黄克强任江苏讨袁军财政处长,失败后为程德全拘禁系狱,至民五袁洪宪取消帝制,始获释放。此外与稽勋局素有关系,而被袁党疆吏杀害者,尚有徐镜心、蒋翊武、张培爵、沈翔云等十余人。

稽勋局之末路与取消  余出京后数日,袁世凯令铨叙局长许某兼任稽勋局长。许某一老官僚,新任局中简任荐任各职,莫非前清余孽,革命党人咸羞与为伍。不辞而去。许知此局命运不久,仅由总统府荐用审议员调查员数名,均属与革命党绝无关系者。中有在韩家潭娼寮区聚赌渔利之粤人梁志文号伯尹,清季某部主事,亦得滥竽审议员之列,其他可知也。

许后查悉局中所存各项册籍缺漏不少,乃派科员石志翔赴沪调查分局办事处所存卷宗,余所托叶夏声携带至沪之册籍二大箱初存贮国民党沪交通部,后以党部收藏不便,乃移存分局办事处。及石志翔至沪,则余已往香港多日,此项籍册遂为石携取返局。是岁十一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取销国会暨各省议会之国民党议员。旋更下令取销临时稽勋局,所有册籍档案移交铨叙局保管。


民五以后之稽勋尾声  民五国会恢复,黎元洪继任总统,余自沪电黎请恢复稽勋局,黎复电赞成。君宪派首领梁启超初力助袁世凯取消国民党,促成洪宪帝制,后以遭袁疑忌,愤然投身岑春煊。任肇庆护国军都司令都参谋,借报私忿。及闻黎元洪有恢复稽勋局之意,深恐国民党势力复盛,于君宪派不利,乃诬称袁世凯在位时勋赏冒滥全由稽勋局造成,通电各省军民长官请一致反对恢复,应之者仅有四川某军司令刘存厚数人。黎元洪对于此举原无诚意,以梁启超等既宣言反对。遂即中止此议。而开国前崇德报功之非常事业,竟从兹万劫不复矣。

民十七年国民革命军进抵北平。拟将北政府历年文书案籍移送南京,余虑稽勋档案将被遗弃散失,特贻书行政院长谭延闓,请其特别注意。谭复书谓已派杨熙绩前往妥慎办理,故此项档案于民十七后已全部由国民政府行政院接收保全矣。民廿六十一月南京沦陷,闻事前国府已将一切文书册籍移送安全地区,则其中保管十年之稽勋档案,似亦在移送之列。万一此项卷宗亦不幸随政府机关而付诸一炬,则国家损失之重大,何可胜道。是则保管人责无旁贷,不容诿卸者也平情论之,袁世凯黎元洪皆非革命党人,且于光复前后,屠杀民党,确凿有据。国家既奉戴此等人为元首,则其破坏共和颠倒功罪之行为,夫何足异。

惟自国民政府建树以来,以革命党而行革命党应行之事,虽褒扬先烈之令,不绝如缕,然只限于鼎鼎大名妇孺周知之少数领袖人物,而于开国前暨开国时断脰流血舍生取义之多数无名英雄,仍未能追索当日稽勋局调查表册分别抚恤,不可谓非民国有史以还之最大缺憾也。嗟乎,青磷碧血,谁招屈子之魂;白草黄沙,罔恤若敖之鬼。秦伯克敌,首封淆谷之尸;明祖驱胡,不吝庚戌之赏。虽志士立身报国,原无取乎功名,而先烈遗族孤孀,岂容填诸沟壑。昔郑国天灾人祸,子产断为冤鬼作祟使然。由斯而谈,则今之内忧外患,世俗颇有一般忠魂烈魄为厉示警之说,似亦不为无据。愿吾当局于他日国是大定之后,切宜饮水思源,重提稽勋公案,阐微显幽,程功计恤,岂惟邦家之幸,抑亦吾辈后死者应尽之责也!

(冯自由著:《革命逸史 中》,新星出版社,2016.09,第616—6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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