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苏路拒款风潮
江苏绅民对修筑铁路早有热情。1895年,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张之洞奏请修筑沪宁铁路,“东南富商,熟悉洋情,习知铁路利益,一闻江浙定议造路,知工省利巨,闻风踊跃,其拟集资承办者颇多。”[12]1897年江苏商民集资开工先修淞沪段,1898年6月完成通车。
但苏民筑路进程很快就被列强在中国掀起的“瓜分狂潮”所打断。英国强迫中国沪宁路借英款兴建。1898年盛宣怀与英商怡和洋行议定草约,议定英方贷款300万镑修筑沪宁铁路,贷款本息以该路及淞沪铁路作抵。与此同时,英国还向中国提出五条铁路的要求,与江苏有关的三条:津镇、浦信、苏杭甬(苏杭甬铁路,起自上海,经松江至嘉兴到杭州。江苏境内自上海至枫泾,约140里)。其中,中英关于苏杭甬铁路于1898年9月1日订立草约,但英国负责这条铁路修筑的银公司未即时开工。而中英关于沪宁借款合同也于1903年才正式订立。
1903年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致函银公司,如6个月不再堪路估价,中英关于苏杭甬铁路草约即作废。银公司即复函反诬中国方面迟滞,未作理会。盛未将此函告知江浙相关士绅。
1904年,湖北、湖南、广东三省商民要求废除清政府与美国合兴公司签订的出卖粤汉铁路主权的《粤汉铁路借款合同》。1905年8月粤汉铁路收回,由三省自己筹款分段修筑。受此鼓舞,各省掀起收回利权运动。
江苏绅民对列强蛮横打断国人自修铁路早已充满愤恨,1904年8月,借英款修筑的沪宁铁路开始动工。该路长570里,借英款350万镑,“每中里合四万两上下,比常价每里需银万两者浮逾四倍”[13],借款期限长达50年,还将已建淞沪铁路作抵押。当初合同一经公布即有苏人通电称,“糜款太巨,赎路难期”,主张减少借款,清政府被迫责成盛宣怀与英方重新谈判,减少借款60万镑。
1905年,在各地收回路矿权利的斗争声浪推动下,江苏绅民争取路权斗争的热情更加高涨。这一年,正有苏籍另一位京官商部侍郎唐文治派员至南洋调查商务,张謇、汤寿潜即以苏杭甬铁路一事相禀,而这时洽有御史朱锡恩奏请自办铁路,废中英苏杭甬草约,所以,很快就有清廷上谕,要盛宣怀彻底废除中英苏杭甬铁路草约。这年8月,清廷批准成立浙江铁路公司。1906年6月,江苏也成立了苏路公司,公举商部右丞王清穆为总理,商部头等顾问张謇、翰林院编修王同俞、道员许鼎霖为协理。商办苏路公司成立后,在上海设立总公司,在苏州设立分公司,决定先从南线沪嘉、苏嘉路着手修建苏省铁路。苏州商会发出招股公启,劝谕各界踊跃认股,筹集了二百万元股款,王同愈、尤先甲积极承担购地、勘线、兴工等事务,使工程迅速开工。
所以,江苏绅民首先把矛头对准了对被英国夺走的正在修筑的“沪宁铁路”,“沪宁铁路一事,议者纷起,以仿粤汉铁路收回自办为言”,[14]而宁沪铁路合同,“订己两年,近经调查刊布,始如梦初觉。斯邦人士,惶恐骇愕,谓不吃举五府一州而为之阱也。”[15]对列强在华通过抢占铁路修筑权的侵略性质更是认识深刻,“列强竞争其势力范围,率视航轨两线为所向之鹄。故各省路权,外人眈眈环视,辄思为捷足先登,以便其染指之秘计。”[16]
此时盛宣怀为朝廷督办铁路大臣,所以江苏绅民信心实足,各处奔走,提出“为保全江苏命脉计,即为保全沿江海大局计,拟请据情电盛大臣分别饬委及洋工程师暂行停工”[17],以为夺回沪宁铁路修筑权一事指日可待。盛宣怀迫于家乡百姓面子勉强上奏,但清廷未准。
苏民对于沪宁路的斗争还在继续,1906年底,督办沪宁铁路大臣唐绍仪又与英银公司磋商续借路款65万镑,并欲在国内发行路票,再次激起江苏绅民的抗议,迫使清政府收回成命,但关于沪宁路的争夺大势已定,1907年初铁路已经修至常州,1908年2月沪宁铁路火车通至南京下关,愤恨之余江苏绅民早已把争取路权斗争的矛头指向苏杭甬铁路。
关于苏杭甬铁路路权的收回,既然英国霸着路权迟迟不进展,又有清政府关于废除草约的上谕,绅民们对此也是信心实足的。1907年11月13日,苏路公司召开股东特别会议,统一了“力拒外款,遵旨商办”的主张。11月底,在二千余人参加的上海张园集会上,江苏铁路协会的成立,表明在争取苏杭甬铁路路权的收回商办问题上已经得到苏民广泛的认同。而在共同的争路斗争中,江浙两省的士绅也达成团结一致的共识。
但实际上英国并没有罢休。英使首先拒绝与盛宣怀谈判。在英国的压力下,清政府外务部与英使磋商仍借英款筑路方案。
新方案未经公布,但消息传出,绅民激愤,江浙震动!既然朝廷已有明谕废除草约,如今又要迎合英人,再借款筑路,受制于人,那么,国格何在?民心何顾?苏州商会致电农工商部指出,“自办铁路,喘汗集股,察蒙钧部奏准,始克信用。今翻全局,逼借外款,民心一失,恐东南商务,从此解体”,[18]并号召所属各地商会起来抗议,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力求挽回。常州、苏州、通州等地股东们则群情激奋,其中有通电表示,“承认已废之约,冒天下之不匙,置舆论于不顾,勒江浙两省借一百五十万镑之洋款,政府甘弃我江浙,我江浙人民何忍听政府之行为,而自栽其生命财产耶?是可忍孰不可忍!”[19]在上海张园集会上,有人甚至言论,“专制之政府以朝旨为凭,今之借外款是朝旨,然前日之奏准商办何尝非朝旨,以今日之政府敢推翻从前之朝旨,是政府首先实行革命也。”[20]在如此形势下,江苏铁路公司也通电斥责外务部,“背朝旨,弃路权,失民信,其何以国?”[21]两江总督端方鉴于人心浮动,奏请清廷表示,“苏杭甬铁路借款一事,江浙两省民情异常愤激。现据江浙绅商呈称,各省绅商纷纷以英人迫苏杭甫借款,众论共愤”,“若一任外人强迫,恐人心瓦解,大局益危。”[22]
面对如此形势,清廷中枢未敢草率,即由外务部饬请江浙选派绅商代表赴京商谈。浙江选定张元济、孙廷翰,江苏选定许鼎霖、王同愈、杨廷栋为代表进京。但外务部的实质用意是通过邀江浙代表进京,以“顾全邦交”为开导,解释借款的用意,而达到缓解局势的目的,而对于代表们要求坚持的“遵旨商办,不认借款”的原则是绝不会认可的。
邀江浙代表进京虽无结果,但毕竟对江浙绅民不无笼络作用,两地群起之势有所缓和。1908年初,清政府外务部派汪大燮与英人谈判,又折中了一个方案:借款与造路分开;苏杭甬路名称变更为沪杭甬路;对英借款不以此路抵押,如此路进款不足时,则由关内外铁路余利支付;该路建造管理一切权利,全在中国,但仍须聘用英国总工程师,人选由中国确定。随后,外务部与邮传部会奏,为了安抚苏浙人士,由邮传部负责,苏浙两公司则向邮传部领款,但仍系完全商办。偿付息款等,由报效余利中以5%支付。邮传部所领之款,由苏浙两公司负责归还。
如此解决,江浙绅民似感满意。但此时苏浙民气已经大张,士绅权力扩大,对朝廷颇不服从。按照合同,应聘英籍总工程师,江浙方面尽量拖延,邮传部已派总办和总工程师,虽已到上海,但未允其办事,一直到宣统2年(1910)5月,尚未接办沪杭甬路事。苏路公司且拟用存款收购该路股权,以期完全控制该路。邮传部不同意。宣统3年(1911),苏路公司公然置存款章程于不顾,正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决废除该章程,路局亦撤,将总工程师辞退;并指责邮传部对民营铁路未尽辅助,且多妨碍,该公司自拒款之志未达后,认定之股份2000万,相率观望不缴,致停工待料,损失百万元以上,邮传部应负赔偿责任。前拨60万两存款,及结算,又欠邮传部之交通银行35万两,一并作为赔偿苏路之费。清廷亦无法可施,最后将所借英款移筑他路。
此路完全由国人经手建造。轨道由汉阳铁厂制造,枕木购自日本。光绪32年(1906)12月8日开工,34年3月20日,自上海至松江段开通。宣统元年(1909)4月,沪嘉段完成。路成后,经营状况不佳。
张謇《在苏路公司临时会上之演说》:“今日之临时会乃因营业有大变动而设。但此路历史与他种营业有别。即鄙人亦深知此路经营大半为主权,而非为营利。迨拒款风潮起,部中束缚商人间接借款,商办之局已破。而股东出股本者,口主权而心实营利,遂致办事人无适而可。当时增有种种补救之策,皆未实行。遂以南线百余里之路,牵累全局,使北线至今未成。今款项已竭,智尽能索,又处处邮部挟制,实欲逼人于山穷水尽之地。鄙人等深入重围,不能不为全局计。今日当先存一死战之志,以筹进止方法”,[23]正反映了这方面情况。
民国元年(1912),以苏路为抵押,向日本大仓银行借300万日元。民国2年4月,沪嘉线改归国有。
二、江苏的立宪运动
1、立宪派的形成张謇在其《自订年谱》序言中说,自清光绪末,“立宪之说以起。立宪所以持私与公之平,纳君与民于轨而安中国亿兆人民于故有而不致颠覆眩乱者也。······謇当其间有一时一地一人一事之见端,而动关全局者,往往亲见之亲闻之。当时以为恨,后时且以为不足道,然而黄帝以来五千年君主之运于是终;自今而后百千万年民主之运于是始矣。”[24]
其实,清末立宪之说起于维新派的君主立宪主张,而1904年爆发的日俄战争以及沙皇俄国的战败也影响刺激来了包括大臣们在内的官绅,以立宪彻改“弊政”的思维,从1904年起,开始有一些清朝官员奏请立宪。日俄战争以“立宪”的日本战胜、专制的俄国战败,立宪的呼声更高。驻法公使孙宝琦、署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署两广总督岑春煊、直隶总督袁世凯相继奏请变更政体,实行立宪。而立宪真正为朝廷所注视的原因,则是革命党在中国同盟会建立前后革命大潮的对清王朝专制统治的猛烈冲击。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之际,革命之声极大地震动清王朝统治,孙中山后来叙述说,同盟会成立后,“革命风潮之鼓荡全国者,更为从前所未有,······时清廷亦大起恐慌”。[25]这种恐慌促使清王朝对革命加紧镇压之外,也企图用立宪来缓解清王朝统治面临的包括革命党在内的各种冲击和压力,此时,不仅有无法驾驭的绅商主张立宪在于先,袁世凯等实力派大臣奏请立宪在于后,更有革命党的“革命”呼声振于外,而对于张謇等绅商来说,立宪“所以持私与公之平,纳君与民于轨而安中国亿兆人民于故有而不致颠覆眩乱者也”,在“改”而“不乱”之间走立宪的道路,他们是欢迎的,当然,对于清王朝来说,其认为首先可以消弭“乱”之“革命”。
1905年10月,清政府派遣载泽、端方、戴鸿慈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随后又命政务处设立“考察政治馆”。考察宪政的结果,载泽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密陈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清廷遂诏定国是,仿行宪政。
1906年9月,清廷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谕旨指出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不能立即实行宪政,应先从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厘订法律、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实行宪政的“预备”。
虽然还只是暗藏玄机的“预备仿行宪政”,但这个“预备”已经足以使主张立宪的官绅上下都受到鼓舞,遂后立宪人士活跃起来,各种立宪团体也树立起来,所谓的立宪派也就积极促动起来。
张謇对于立宪的认识比较明显地则是始于1903年东游日本之后。1904年回国后,张謇遂与张之洞、魏光焘商商立宪事宜,张謇与蒯光典代为二督起草请求实行立宪的奏稿,此奏稿又经与汤寿潜、赵凤昌等反复推敲修改。同时张謇还组织编译刊印了《宪法义解》、《日本宪法》、《日本议会史》等书,分送各方面重要人士,甚至还托人秘密送入宫内。经过一番联络和商讨,张謇一派朋僚对立宪认识更深,“清廷变法自强,屡下明诏,凡百新政,未尝不渐次设施。然政体不变,则虽枝枝节节而为之,终属补苴之一端,无当安危之大计。”“论者辄言非其时;有志之士,愤世之杰,或亦同声而和之。不知各国立宪之始,将皆时至而乘之乎?抑人为之而时合之也?”[26]而且,立宪之途,还是救亡之道,张謇在给赵凤昌的密函中说,“《义解》印成否?应早成矣。直、粤有何消息,······十八日与松禅老人谈两次,颇及宪法,老人极赞,亦以非此不可救亡也。原动力须加火以热之。”[27]张謇此时对于立宪的急切和热情在不断增加。1904年四月,张謇先通过杨士琦向袁世凯表达,愿袁其推动立宪,并以做“中国的伊藤博文”相许。出洋大臣回到上海,张謇专程与载泽、端方、戴鸿慈等商谈,还为端、载起草《为立宪致各省督抚电》,以扩大此次考察的影响。
其实,张謇对立宪运动的急切是有必要的,清廷虽然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但又表示立宪首先必须先厘定官制。而随着官制改革的推行,军机处明谕不去,拟设的内阁十一个部十三个大臣、尚书中,满贵七人,蒙古贵族一人,汉族五人,铁良出任陆军部尚书,实际从袁世凯手中收回北洋军四镇指挥权,并宣布各省新军同归陆军部管辖。清廷在诸多问题的策略上,明显是在借机对包括袁世凯的北洋势力在内的地方实力打压,明显在加强满人专制,而立宪并未见其实质进展。
经过一番奔波以后,面对此时清廷的态度,袁世凯开始惶恐;立宪派也不无失望。张謇等认识到,指望于朝廷立宪,光依靠联络上层的立宪之路,越来越显得不现实,此时,刚刚经历的“抵制美货运动”中民众联合起来的巨大声势,给了张謇等极大启发,“海上欧人,以华人不用美货为文明抵制,涨力甚速,忌我立宪,观是乃愈不可缓”,[28]张謇等立宪派逐渐开始倾向于利用“民意”,借助民力,推进立宪运动的途径来。
为推进立宪,把更多的力量组织到立宪运动中来,张謇、郑孝胥、汤寿潜等立宪派组织预备立宪公会。1906年十一月初一日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成立。郑孝胥在预备立宪公会成立的报告词中强调,该会根据七月十三日上谕:“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宗旨主要是教育国民,从思想上为立宪作准备。会长郑孝胥,汤寿潜、张謇为副,董事还有许鼎霖、李平书、李书云、周廷弼、周金箴、王一亭、王清穆等上层绅商;张元济、高梦旦、孟昭常、孟森、杨廷栋等名流;以及叶惠钧、王同愈、刘垣、刘树声、沈同芳、狄葆贤等。
郑孝胥(1860-1938),福建省闽侯人。1882年清光绪八年举人,曾历任广西边防大臣、安徽广东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等。1932年任伪满洲国总理大臣兼文教总长。善楷书,取径欧阳询及苏轼,得力于北魏碑。所作苍劲朴茂。为诗坛“同光体”倡导者之一。
郑孝胥书法
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的成立,加强了上海作为北京以外全国政治中心的地位。上海当然首先是经济中心,新崛起的民族工商业者和重要绅商几乎都聚集上海,上海总商会在此前的抵制美货等运动中已经具备了全国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