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10年江苏大灾荒爆发时,外运牟利和粮商囤积居奇愈演愈烈。
据1910的调查,“江苏省长江北部蒙受水灾,今无数贫民群集江南各都市。该省江南部分及浙江省原本是米产丰饶之地,除课贡米之外,还补给华北各港,今为救江北之急,遂至无余力。四五年前米价一升四十文内外,大涨价后,最下等米去年夏天六十文,今春八十文,现超过百文”。 而“米价的腾贵,扬子江畔的农民,即最大多数的人民理应获得极大的利益,然而每年他们中间却产生出很多贫穷者,是什么原因呢?其主要原因是,处于地主与佃民之间的米商,在谷物的收成及出售之际,为贪得暴利,使用狡猾手段,地主所得减少,从而影响佃农的工资”。
对此危机,清政府虽采取措施,“扬子江畔各省巡抚皆禁止本省之米输出,从他省购入,更输入西贡米,以图米价下落。在各大城市设立贫民救济所,每日发给米饭。北京政府倡移民政策,摄政王发内帑五万两,救济长沙饥民。湖北今秋收获季节,适时发布对大豆的防谷令”。
面对1910年的大水灾,两江总督较早地采取了赈灾措施。“伏查宁属四府、二州、一厅,苏属四府、一州,米价腾贵情形,大略相同;而以江北之淮、扬、海,江南之宜、荆、坛、溧等县,被灾地方为尤急。江北自上年秋间,由官款三十万两,派员前赴奉天、芜湖等处,采购粮米平粜,并加以绅商添购,由人骏等奏免厘税,辘轳转运,至今未停。宜、荆等属,亦赈粜兼施。其余各州县与江宁省城,并多已设局办粜。或酌量拨款,或动用仓谷及所存本息银两,俾资接济。惟向来购米,以芜湖一埠为大宗,赣省次之。近则芜米所存无多,赣省收成亦薄,赴购者皆令减少米数,势难定以采办地方。而目前需米孔亟,不能不设法筹济,以纾眉急。是以甫经电陈,有缓漕免税之请,仰蒙圣恩俯准,江南士庶,钦感同深。目前办法,自当先将准缓新漕十万石,分饬需米较急之区,由官绅领回,平价出粜,先尽极贫之户购食,其余推及次贫。至情形较缓之区,可待外米接济。宁属归财政局司道督办,饬由江安粮道与裕宁官银钱局借拨官款十余万两。苏属则委江海关道蔡乃煌经营苏、松、太本属,候补道王仁东经管常、镇二属。饬由苏藩司筹垫银五万两,江海关垫银十万两,作为由官提倡官本。一面劝募绅富量力筹捐,酌提公款,分赴有米各处,或电致香港外埠,凑购三十万石,分济宁、苏。此乃现在筹办大纲。其各属售价应减若干,应否查户核粜,将来官款应否续拨,亏耗如何开支,仍须各地就地方情形,随时酌办。此外如严禁偷漏出海,限制邻疆贩运各节,均已分饬切实办理”。
江苏各地也较1906年灾荒发生时少有了饥民直接捣毁米肆的骚乱,但在受灾最严重的苏北,爆发了更加剧烈的饥民焚抢等事件,饥民则把斗争的矛头转向了他们认为导致了饥荒加重的绅商。
1910年4月17日首先爆发了清江饥民抢劫大丰面粉厂;随后4月22日海州饥民焚抢海丰面粉公司;4月27日宿迁饥民焚抢永丰面厂。
两江总督张人骏如此向朝廷奏报了这三个接连发生的事件:
“本年三月中旬,海州饥民聚众万余,前赴海丰面粉公司求食滋闹。该公司司事人等关闭厂门,喝令厂勇放枪,击毙九人,伤二十二人,又凫水逃避被淹身死者七人。经该受(管)文武闻信驰往弹压,分别资遣抚恤,众始解散。该饥民途遇万全酒坊豆饼船叟,疑为该公司所运,登船取食一空,复将该公司路运麻袋夺取烧毁,以泄愤恨。另有赣丰饼油公司豆船八艘,泊于永丰口地方,亦先被饥民爬抢净尽”。
“又清江贫民亦聚众千余,向大丰面厂索麦,捣毁楼房机器,经营县到场解劝,并由江北提臣王士珍谕令淮扬海道奭良查明该厂存麦数目,速制成粗面,饬令尽数发出平粜,事始寝息。嗣有该厂麦船五艘,停泊宿关之前,复被饥民爬抢,并将周、王二姓囤麦,一并攫去”。
“又宿迁贫民亦聚众万余,向永丰面粉公司纵火,焚毁楼房,爬取存麦,亦由营县驰赴救护,并经徐州府知府田庚亲往劝谕,饬令该厂司事,将存麦交县平粜,群情始服” 。
上述三处饥民聚众焚抢面粉厂事件发生前后相隔都是5天,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而且有证据表明都是有计划有准备的,而非偶发事件。
据当时报纸报导,“先是、清江城内外,遍贴匿名揭帖,略言江北迭被灾荒,贫民度日如年,积谷虽多,莫及大丰面厂。清淮两属贫民,已禀明提台王、清河县陈、准赴大丰厂取面粉度命,拟定本月初八九日,一同前往该厂就食。不约而同,务必如期,以免饿死沟壑云云。并有人在清河桃源安东一带乡村,散放伪造之大丰公司票据。内言赈济饥民,大口若干斤,限定初八九日前往本厂取面勿误云云”。
“未几,而海州新浦之海丰粉厂于十三日被饥民千数百人冲击厂门,意图抢劫。公司开枪抵拒,击毙九人……闻事前实有与公司不协之人,指使饥民为此,以图泄愤云”。
“其后,徐州府宿迁县永丰面粉公司亦有被焚抢之事。先期即遍贴揭帖,约期聚众焚毁永丰公司,官不知顾”。
当时的报纸倾向于认为“有与公司不协之人”指使,海州知州施焕也指出有“匪徒希图乘机起事” ,但事后并未查出有所谓“匪徒”,也并未查办所谓“指使”之人。从事情过程来看,三处饥民均是带着饥饿和愤恨而来,焚抢泄愤,最后一方面受官府弹压,一方面厂方出麦平粜或资遣而散。其实,这三处事件发生具体原因不无错综复杂之处,但其中根本原因非常明了,那就是在当时条件下的由饥荒触发的民与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徐海道黎经诰在调查宿迁饥民焚抢永丰面厂事件后,复禀两江总督时报告指出,“查该厂自禀准开办,去冬即有本地土民张希曾等数十人具禀县令,谓宿迁素以麦为养命之源,同、光以来,小麦每石仅售钱二千数百文,民生犹不堪困苦,今价涨至五六千文,推原其故,尽行运赴外洋,致粉麦两空。宿迁商务分会又照会县令,谓振兴商业,不能以个人之利,贻千万人之害云云。其祸机已伏于此。迄至今春三月,麦价又涨至每石八千数百文,无不谓该厂广为收买,以致粮价日巨。谣传该厂囤积各卖户家有数万石之多,兼有任长春、徐洪举为该厂在本地定购青苗先给半价之说,群情益形惶惑。于是城乡遍贴广告,有准定于三月廿五日在城隍庙内齐集,各携火油一瓶、洋火一匣,前赴焚毁该厂之说。其广告标目有曰除一大害者,是土民已蓄焚毁矣。二月十七日,汪令已照会该厂请暂缓开机。自广告贴后,又向该厂恳将存麦发售,以折服居民。该厂未允。三月十八日午后,适有清江大丰面厂麦船五艘计装麦四百余石,停泊宿关,饥民误认为永丰麦船,被爬一空。同时周、王二户囤麦亦被爬。祸机已动”。
两江总督张人骏在事情平息后的善后奏折中说道,“窃照江北一带,地瘠民贫,土人多食杂粮,向以秼麦为大宗。近年洋面进口者多,富户殷商设立公司,仿外洋制面之法,购置机器,制成面粉,贩运行销,以为抵制之计。于是海州设有海丰公司,宿迁设有永丰公司,清江设有大丰公司,扬州设有裕亨公司,泰州设有泰来公司,皆赴农工商部呈准开办。江北数百里间,公司林立,采麦既多,麦价日涨,贫民艰于购食,不免丛怨积愤。上年,海州等属被水成灾,今春粮缺价昂,迭经臣人骏督同司局筹办赈粜,加意安抚,虽海丰公司商人,亦有捐助,究难餍人之求”。“比岁江北洊饥,民情异常困苦,朝不保暮,方购粮接济之不暇,更何堪增此漏卮。淮扬、徐海等属,俗悍民强,其蓄恨于各公司者非伊朝夕”。
三、会党的举动
会党是社会底层中人,他们的反社会行动,对辛亥革命前社会的动荡有明显感触。1885年,会党头目郑士良向孙中山表示:“我虽是三合会的头目,但我近来想,非有新思想的人不能成大事。所以我想找一个这样的人。我觉得你是这样的人,便跟着你来了” 。“支那民族经营革命之事业者,必以下等社会为根据地”,“下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中坚也”。

郑士良(1863—1901),汉族,广东归善人,原名郑振华,字安臣,号弼臣。
1907年初,两江总督端方派员赴日严密侦查留学生动向,“务得将详细情形随时据实密察,以凭核办。此事关系重要,务须格夕唯密,勿得稍有泄漏”。 3月,端方获悉革命党人从南洋购得大批军火,准备在金山卫、浏河、常熟等江、浙小码头招集盐民八、九千人起事,他密令盐捕营统带徐赓升“督率各营弃等,会同各路巡防队,扼要严密巡查。一面设法购线,将盐袅之渠魁头目及暗中主谋之人,按名拿获,解交地方官审办,胁从人等随时妥为解散。并饬江海、镇江各关道,会商税司,严查匪运军火,以杜接济。事关大局,必须联络一气,互相稽查。” 4月,端方派新胜营统领徐宝山和侦探队管带凌汉粤在扬州、镇江、上海一带“多派得力员弃,分投防缉,妥为布置。”为了进一步侦探革命党人在香港的活动,端方派候补知府何哀章常驻香港,“设法秘为探访,务得切实消息,随时察报。”
1907年,光绪三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江苏巡抚臣陈夔龙奏:“窃苏省盐枭、会匪,频年到处充斥,蔓延勾结,深为地方隐忧。”“近复因米价翔贵,人心不靖,格外加以申儆,示以责成。查苏省枭匪,内河以董道富为首,沿海以范高头为首。董道富已经断兵追捕负创而毙,迭获彼党供无异词。而范高头则屡经前抚臣端方、陆元鼎通饬严拿,迄未就获。去年在海门地方经江巡缉私营掩捕,几已得手,竟被开枪拒敌,戕杀勇丁而逸。该匪初犯枪毙人命,经上海会审洋员拟以监禁。嗣复释放,投入枭党,身充头目,贩私行劫;又为青龙山会首。该匪恃其多财,结纳亡命,沿海各属满布爪牙,自造船只及潜购军械甚夥,犯案累累,屡致外人口实,甚有在黄浦一带私收棉花捐情事。其积恶之稔,漏网之久,早为华洋所共愤。该匪一日不除,地方一日不清,于上海租界治安尤有关系。”
1908年(宣统元年)五月十四日直隶总督端方致电军机处,“窃照前年江、浙交界地方,枭匪滋扰,奏明由宁派兵合剿,擒斩匪首夏竹林即余孟亭、江北阿四及悍目多名,跌经奏陈在案。惟有匪首夏小辫子一名,先已逃逸,悬示重赏,通饬查拿无获。嗣因江苏候补道刘体乾曾统苏省水师,部下弁兵多有知夏小辫子踪迹者,又经密饬设法缉拿去后。兹据刘体乾派弁购线,侦至安徽湾沚地方,将夏小辫子拿获,解送来宁。饬派委员研讯,据供:又名夏连贵,安徽合肥县人。先在嘉兴防营当差,因事开革,投入青帮,与余孟亭、夏竹林、江北阿四同为枭匪首领。该匪手下有船五六百只,枪数百杆。凡有船船装私盐,皆由该匪包送贩卖。抗拒官兵,不止一次,并迭向富户强借,有时亦帮助贫苦同乡。至前年冬间,抢劫商轮之案,该匪不在内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