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军”是当时仅次于北洋六镇的第二支强大新式陆军。张之洞编练新军的指导思想是:“额必足,人必壮,饷必裕,军火必多,技艺必娴熟,勇丁必不当杂差,将领必不能滥充。”张之洞将这七条称为“军之体也”,“凡事其体先立,然后其用可得而立”。(《选募新军创练洋操折》,《张文襄公全集》卷40,奏议40,北京文华斋刻本,1928。)
张之洞认为:“必须扫除故套,参用西法,参用各国洋弁教习,讲求枪炮理法,兼司营垒测绘,始可谓之为兵”。(《请添练精兵折》,《张文襄公全集》卷46,北京文华斋刻本,1928。)只有在建军制度、条令规则、训练方法、战术原则、军械装备等方面全行仿效东西洋各国,方能从根本上革除旧军队疲沓昏陋之痼疾,建立起精壮强练的近代武装。
在编练新军之外,张之洞对于国家军事管理、指挥系统的建设,也提出新的构想:“请仿英、法之总营务处,日本之参谋本部,于都城专设衙门,掌全国水陆兵制、饷章、地理绘图、操练法式、储备粮饷、转运舟车、外交侦探等事。平日之预筹,临时之调度,悉以此官掌之。兼采众长,务求实用”。(《清史稿》,志115,兵10,第4132页。)
张之洞这些建议对于清政府军事方面的“新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德式装备的湖北新军
第二节 “广求利器”与“制器械”
在张之洞看来,军队的素质与装备是“军之体”,善于用兵带兵是“军之用”。在对外战争中,清旧式军队总是连吃败仗,除了士兵缺乏有素的训练外,武器装备差应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直到19世纪中叶,清军装备仍以刀矛箭戟等“冷兵器”为主。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凭借船坚炮利打开中国大门。中国在与西方列强交战中,也深感西方武器装备的威力,于是清政府购置洋枪洋炮与军舰,装备新式军队。同时,建立军工企业,制造西方枪炮与军舰。张之洞重视清军的武器装备建设始于山西巡抚任内。在筹编山西练军时,他就准备改革“绿营向以弓箭为先”的传统而“首重火器”。(《改营制折并单》,《张文襄公全集》卷8,奏议8,北京文华斋刻本,1928。)并有筹巨款以购外洋军火的计划,但由于他奉调至粤,计划未及实施。
张之洞调任两广总督,直接参与指挥对法作战。由于中、法武器装备相差悬殊,使张之洞更切身体会到武器装备的优劣是取得军事胜利的关键因素。在《筹议海防要策折》中,张之洞分析道:“自法人启衅以来,历考各处战事,非将帅之不力,兵勇之不多,亦非中国之力不能制胜外洋,其不免受制于敌者,实因水师之无人,枪炮之不具。” (《筹议海防要策折》,《张文襄公全集》卷11,奏议1l,北京文华斋刻本,1928。)
针对中国旧式军队装备落后的现状,张之洞说:“器械不利,与空手同;不能及远,与缺兵同,史之良规也。”为了弥补与法军在武器方面的差距,他“抵粤以来,首以购买军火为务,分向欧美各州不惜重金,广求利器。” (《筹议海防要策折》,《张文襄公全集》卷11,奏议11,北京文华斋刻本,1928。)
但是,关系国防安全重大之事,常常受到欧美诸国的种种盘剥、损失较大。这种受制于人、仰人鼻息的酸愁深深刺激了张之洞,他在奏折中写道:“去年各省设防以来,所购军火不下数百万金,而良粗不齐;且损重费,甚至居奇抑勒,借口宣战停运截留,种种为难,令人气沮。其运脚、保险、行用等费扣至四五成不等。仰人鼻息非长策。”购买国外武器装备,往往会受制于人,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张之洞决心自力更生,自“制器械”。他督粤时就“访求粤省究心雷械之员弁工匠,凡稍有才艺心思者,皆令多方试造以冀逐渐扩充,开兹风气。”1886年,他将广东70年代建立的机器局与火药局合并,扩大生产规模,组建一座枪弹厂,开始独立生产枪支弹药。
1888年,张之洞又筹建规模较大的枪炮厂,并奏称:向外洋购买枪炮,“不但耗损中国财用,漏卮难塞,且订购需时,运送遥远,办理诸多周折。设遇缓急,则洋埠禁售,敌船封口,更有无处可购,无处可运之虑。况所购之械,种式不一,精粗各别,弹码各异,仓卒尤易误事。详筹时势,必须设厂自铸枪炮,方免受制于人,庶为自强持久之计”③。
正是因为购买外国枪炮,处处受到制约,才坚定了张之洞建厂自造西洋枪炮的决心。这种枪炮弹药自造的思想是张之洞建立中国近代军事工业的基本指导思想。在调任湖广总督后,将广州创办的枪炮厂迁往湖北汉阳,更名为“湖北枪炮厂”。该厂规模、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直到抗日战争时期,由湖北枪炮厂发展而成的汉阳兵工厂所制“七九式”步枪,仍因质量精良而享誉全国。